在一個緋聞加醜聞,裸體加屍體才能博得眼球的媒體時代,如何保持並維護自己的品牌知名度?
泉:說到這個,其實沒有人能逃避這件事對自己的影響。我們曾有過這個疑惑,甚至動搖過,想過除了音樂之外我們怎麼辦才能夠博得更多的眼球,多虧我們沒真正往那方面去發展,多虧我們沒忘了在我們的發展道路中最重要的是什麼。
羽:真正去關注羽泉的人不會去在乎音樂以外的東西,音樂以外的東西只是宣傳的催化劑,是為了在有限的時間內讓更多的人去關注、去引起大家的關注。對羽泉來講,堅持創作才是最重要的,每一年或每一段時間都要和大家去分享那十首歌。
泉:這就是維護品牌知名度的一種最基礎的方法。那如果在你發片的時候,只有一些有限的曝光,而且還不能是媒體頭條,因為你不是裸體加屍體、緋聞加醜聞,你會有什麼感覺?
羽:感覺啊?沒感覺。
泉:我是覺得其實可以有醜聞,也可以有緋聞,只要醜聞是真實的,緋聞是真實的,裸體是真實的,屍體也是真實的就行。但是這些之所以真正能夠被後來的時代所記錄下來,是因為它有它更深刻的意義或者是它所依附的這個主體、這個主人公真正能夠創造出更加深遠的影響。
羽:那就羽泉的歷史來講,曾經掀過桌子,曾經棄過獎盃,曾經開車撞過人,曾經……
泉:這樣也吸引了很多眼球。
羽:這樣的確吸引了很多眼球,但真真正正又有多少歌迷對八卦訊息的慾望強過於對新歌的慾望呢?而對於我們的唱片真正又有多少影響?又對我們的唱片銷量起到了多大的推動作用呢?
泉:那它的確是上了媒體的頭條哦,因為媒體的朋友現在已經,呃,怎麼講,你說他們是狗仔隊,那他們就偏偏只是聞那些臭的東西,難道他們願意這樣做嗎?很多記者看上去像瘋了一樣,我想他們也不願意這樣做吧。
羽:有願打的就有願挨的。
泉:所以我剛才沒說完,我的意思是說,即使你有真實的緋聞、醜聞、裸體、屍體,也是在自己有創造力,還有更多的作品的情況下才有效。對吧?
泉:因為你不是裸體模特,所以你光裸體的話是不會成名的。
羽:這會讓一些真正有作品的創作人、音樂人崩潰,因為現在有很多人說是演戲的,但大家不知道他演過什麼,說是唱歌的,大家又不知道他唱過什麼歌。
泉:因為他沒有什麼知名的代表作。那如果跳出來你是旁觀者,你不是羽泉的話,你看到了這樣一個市場環境,你也是普通消費者,也有好奇心、獵奇感,這樣的話你覺得羽泉該怎麼維護品牌知名度呢?條件是除了創作之外,在這樣一個媒體時代……
羽:揚長避短。
泉:在這樣一個媒體時代?
羽:就是揚長避短。
泉:要不要一些除此之外的新聞?
羽:我覺得新聞是需要的,但一定要是真實的。
泉:不真實的大家也不太相信。
羽:現在大家都關心公益,公益活動對於羽泉或者說羽泉這類的藝人來講是大家分內的事情,甚至作為個人來講,有很多事都不願意放在媒體上講,就害怕有一部分人誤解為這只是為了炒作而做,所以說……
泉: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泉:對於不同的品牌和產品來講,炒作的概念是不一樣的。對於羽泉來講,其實不炒作他的核心價值是依然存在的就OK了。
羽:娛樂圈在老百姓眼裡就是被染了色的。長期下來,老百姓已經習慣了既然你藝人作為娛樂圈裡的一個人,你就……
泉:其實在成熟的商業市場裡,藝人也是分許多種的,既有那種天天上頭條的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