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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品:28度醉人愛戀

作者:惜之

男主角:賀緯翔

女主角:蘇以珂

內容簡介:

她一直記得——

他很高,

他的肩膀很寬,

在許多年以前,

他是巨人,是她的天,

保護著她不受災殃……

那麼,如果,

現在的她遠渡重洋到臺灣找他,

他會不會收留她?

還願不願意保護她?

可不可以,讓她再貪心一點的希望,

他能夠“順便”……

接受她的一片真心?

正文

楔子

我叫做林芷櫻,有點交情的喊我阿櫻,痛恨我的叫我奸詐櫻、狗腿櫻、排骨櫻……各種名號都有。

你大可不必記住我的名字,反正我不會出現在這一系列的小說內文中,因為我是個同性戀,而以同性戀為主題的小說想大賣,呃,有實質上的困難。

雖然我長相超優、身材超讚、智商超高,雖然我的優點多到“罄竹難書”……什麼?罄竹難書是這樣用的嗎?沒錯、沒錯,今年才改的用法,教育部長剛剛頒佈的新解,記起來哦,下次學測絕對會考。

重拾正題,男人都說我當同性戀未免暴殄天物,但我是那種喜歡把浪費當成高尚品德的女人,所以囉,我這種同性戀女生,絕不會成為小說裡面的主角。

我是寫小說的,性格孤僻、喜歡獨處是必備條件之一,對空氣喃喃自語是我的職業病,一下子哭、一下笑,對我而言是正常情緒。

我會抱著蠟燭輕輕對牆上的蒙娜麗莎說:“別在生日時哭泣。”

什麼,你不曉得蒙娜麗莎為什麼會在生日時哭泣?你看不出她的身材嗎?典型的未婚懷孕嘛!她當然會在寶寶的生日當天哭泣,哭怨那個只顧自己,死不負責任的小孩父親。

我也會晃起仙女棒,站在陽臺上對著月光說:“溫哥華的月亮呵,多麼皎潔明亮。”

什麼?你又有意見了?在臺灣看不到溫哥華月亮?拜託,難道你頭上的月亮和溫哥華那顆,不是同一顆?

基於我種種奇怪言行,附近鄰居開始傳出我的公寓鬧鬼、我被狐仙附身……這類不實言論。

唉,真有鬼就好了,要是有幾個鬼治治世界上的壞蛋,也許就不會有人愛綁炸彈,炸炸別人的雙子星大樓;不會有人想盡辦法挖空窮苦百姓的微薄薪水;不會有人賣官、賣贖罪券,不會有人……

看吧、看吧,我又在嘮嘮叨叨對空氣說話了,沒辦法,我的病在我的小說大賣的同時,更形嚴重。遠在加拿大養老的爸媽,害怕哪天我和自己聊得太愉快,直接從五樓往下栽,忍不住打006,叫我把公寓分租出去,於是,那幾只成為我筆下主角的傢伙出現了。

好啦,接下來的名字,你可以花點腦筋記一記,因為他們會出現在接下來的故事裡。

我的第一個房客叫做賀緯翔,在我貼上招租單的第一天,他當著我的面把單子撕下來,告訴我,他租了。男是陽、女是陰,找個陽人來治治鄰居嘴裡的陰鬼,是個不壞的主意。

我很阿莎力,點收了押金和前三個月的房租,指指上面,說:“五樓,門沒關,自己上去。”然後把招租單重新用膠帶貼回原處,這回更狠,我才貼完第一塊膠帶,夏書青就在我身後說:“把房間租給我。”

我猛回頭,看見她,神志有幾分錯亂。我的美貌已經夠“罄竹難書”了,她的美更是、更是“罄紙難書”,連回收紙都用罄了,還寫不完,她冷冷的美、冷冷的說話語調……好,我承認,我有指染她的邪惡思想。

於是,我吞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