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中冒出來一般,令人膽寒的氣勢壓制地我不敢反抗。我是死也不會答應做人的玩物,但明顯這男人已經脫離了人的範疇,可以歸到魔那塊去了,而且還是王一級的。
憤憤地丟下紙筆,“啪啪”地打了兩下右手,真疼!立場如此不堅定,看來我也不是真心想拒絕,畢竟如此完美的身體、絕佳的氣質可以給我帶來不少不錯的靈感。天知道他怎麼會對我這種平凡的麻雀感興趣,難道是他看出我體內隱藏的龐大潛力嗎?衝著他這份無與倫比的眼光我也得籤不是?
……
呃,開個玩笑而已,別扔磚。
自認目前狀態的自己沒什麼東西值得他人算計,所以對這男人的動機只能歸於他的一時秀逗了。人嘛,一生當中總會做那麼幾件別人都看不懂,自己也覺得荒謬的事滴!這就是傳說中的大腦搭錯線。
相信過不了多久等他清醒過來就我什麼事了——應該是吧,總不至於為了掩蓋自己曾經墮落的品味把我人間蒸發了吧?我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實在不行,落跑我還是會的嘛,這種所謂情婦合約其實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只要等我一畢業,我就可以躲得遠遠的!投奔我四個可愛兄弟的懷抱!哼哼!小聲在心底歡唱:我是最會躲麻煩的“福星小艾”!哦耶!
這份合約,就當作是我大學最後半年的瘋狂紀念吧!
“將內容看清楚,違約的代價,你付不起。”金主拿走了一份合約,將另一份合約留給我並“好心”地提醒道。
一句話就把我從幻想中又拉回來了。我看,我看還不行嗎?哀嘆既成的事實沒有任何意義,我只能再拿起那張破紙,仔細地去看那無比豐厚待遇下同樣“豐厚”的條件。
——隨傳隨到。(我要上班耶!)
——無條件取悅金主。(狗都沒這麼聽話!)
——期間不許有其他的男人。(我還想談戀愛呢!)
——保持身體健康。(這是人自己能決定的嗎?)
——作為女伴見客時需保持儀態。(我不是淑女啊!千萬別帶我出去!)
——無解約權。(只能等著被甩?)
……
當然,也有一些對我來說沒有影響的條款,比如:
——不許主動打電話、擅自接近金主。(我躲都來不及,還主動!)
——不能懷孕(老天保佑,千萬別懷孕。)
——容貌不許受損,身材不許走樣。(兩樣我都沒得損。)
——未經允許不得表露情婦身份。(我還怕別人知道勒!)
——不許與金主的其他女人發生糾紛。(天哪!保佑我千萬別被女人的飛醋掃到!)
……
真不知道有多少女人簽過這種鬼東西,想必大多數女人還是很HAPPY的吧,如果金主都這麼大方而且又帥又有“能力”。但是對我來說,男人要有錢,但不能當錢是萬能!男人要長得帥,但不能長成禍害!而又帥又喜歡拿錢砸人的男人,只可遠觀不可花痴!被耍過一次已經夠了,我可不想同樣的笑話鬧兩次!一想到那段過往,我依舊得不停剋制自己的脾氣。
而且這紙合約明顯就是現成的,也就是說,我是這魔王收的的第N位情婦,不知道這哥們的品味是不是都是這麼奇怪,不過現在,阿彌陀佛,保證這位魔王同志別發飆先,識時務者為俊傑……
看著合約下咱雞爪子扒過似地簽名,哀嘆一聲:
“姐們這籤的不是合約,是無聊。”
作者有話要說:說點什麼呢?
大家都吃了嗎?吃的好嗎?
如果對俺滴文有什麼“問號”或者“感嘆號”,歡迎交流,當然,“句號”“逗號”都歡迎~~
苦命,隨傳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