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下了死命令,要黃必壽在今晚解決問題,否則浦灣電廠各發電機組將在天亮後被迫逐一停機。但是市長還有另一個要求:事情必須辦得穩妥,不得釀出重大事端,造成嚴重後果。開發區和浦灣電廠進出必經壩下,問題處理不好,留下後遺症,將再無寧日,從長遠看非常不利。
黃必壽考慮再三,決定暫不行動,派人最後再做一番勸服。他估計事態發展至此不下殺手鐧已經解決不了問題,但是市長有要求,不試著再做說服就動作,順利的話還好,萬一不順出點麻煩,到時候市長責怪,實無法交代。這個關頭上把人派上去當然有風險,但是也進一步表明政府勸導村民的誠意,能再爭取一些人心,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擾亂隱身村民後邊的那些人,為事件的最後解決創造機會。
派誰上呢?吳悠。黃必壽自我解嘲說:「還好你吳悠藐視領導,趕而不走。剛才要讓我趕走了,這會兒我找誰蹚地雷去?」
這個時候黃必壽自己沒法上,不僅因為他斷手腫臉是個傷員,主要是他負指揮之責,得呆在他的臨時指揮部帳篷裡掌握情況,必要時下最後決心,做最後決定,沒有誰能夠取代他。理論上講,此時此刻呆在現場的其他縣領導都有資格也有責任下去蹚地雷,但是沒有誰比吳悠更合適。她是女性,來自省城,牽扯的矛盾恩怨最少,一段時間裡與村民多有接觸,為村民所接受,最具親和力,引發暴力對抗的風險相對較小。
「只好再次勞駕,不好意思。」黃必壽說,「想不到事到臨頭,還要女士替我們衝鋒陷陣,我們這當的他媽什麼雞巴縣長!」
「行了你,」吳悠說,「該誰就誰,縣長早說過的。」
其實憑什麼就該吳悠?吳悠不是本地幹部,她到這裡是掛職的,且馬上就要離開,把她推上前臺處理類似爆炸性問題毫無道理。但是吳悠不推辭,事實上她是自己湊上來的。她曾經挨過黃必壽一番狠罵,雖然她決不因此認為壩下風波就是自己處理嶺上徵地款考慮不周激發起來的,但是黃必壽有一句狠話讓她無法忘懷:「你有責任!」
吳悠帶了三個人前去。縣政府辦小朱,兩年裡一直跟從吳副縣長,性別女。浦灣鄉劉副鄉長,碰巧也為女性。縣公安局一位偵查員換上便衣隨同,該偵查員男性,中等個頭,結實強壯,但是為避免刺激村民引發誤會,未攜帶槍械裝備,萬一有事,只能赤手空拳保護三位女子,與防彈衣相類,屬聊勝於無。
四人上路,偵查員開車。剛動身,黃必壽急招手命令停車。他讓人拿過一部無線電對講機塞到吳悠手中,要她隨時聯絡。
「村裡不通手機,」他說,「通訊公司這幫傢伙淨吃狗屎!」
吳悠跳下車,跟黃必壽又說了句話。
「縣長千萬要冷靜。」她說,「等我訊息,別動手。」
他不做表態,只說:「去吧。」
吳悠驅車下山。身後是小山包,帳篷,大批人員、警察和車輛。前邊是黑壓壓的村民、路障和村莊。中間地帶異常空曠,只有他們乘坐的吉普車晃晃悠悠駛過。那一刻吳悠心裡很不是滋味。不是害怕,是一種傷感。
離村頭還有相當距離,吳悠就下令停車,一行人跟她一起下車,步行過去。此刻天色還亮,能見度尚可,有助吳副縣長一行亮相於眾多村民的眼中。
他們一直走到路障前。村民們認出吳悠,立刻有人掏出傢伙指著她,不是黃必壽極其提防的自製手槍,是幾瓶礦泉水。
「吳縣長來了!喝水,喝水!」
吳悠說謝謝,接過了一瓶水,但是沒喝。她問村長在這裡嗎?村兩委有誰在這裡?沒有誰在也沒關係,哪個村民都行,大家一起談談。這裡吵得很,說不成話,天也快黑了,大家找個說話的地方好不好?就到村部去吧。誰要是知道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