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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 30 章(捉蟲)

顧寧寧被顧長鳴抱著,從家裡,去了政府大院的大食堂。

今天是順縣幹部請顧家吃飯的日子。

本來顧長鳴還沒有過來的時候,那邊的幹部請的是顧長春一家及範明華一家。但後來因為審訊範老頭的事,後來顧長鳴和明歌的到來,這事也就被擱淺了。

正事要緊,像飯局這樣的事情,自然也就可以放一邊。

飯局是革委會主任賴喜昌組織的。

這是個人物,在拍馬屁上,沒有人能夠比得上他。

但他也不是那等為了拍馬屁就可以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在行事上他還是有一定的原則。

這也是為什麼,他身在這個位子上,卻沒有像別的地方的革委會主任那樣,被人罵出翔來。

這一點,他在顧家人心裡的印象分加了不少。

之所以依然不太喜歡,跟他本人可能無關,跟他這個位子有關。

沒有多少人是喜歡革委會主任這個位子上的人吧?

這次順縣大多數的幹部都過來了,只有那位跟顧長春一起審訊過範老頭的陸軍連長不在。

之所以選在政府大院的食堂,而不是在國營飯店,這個是顧長鳴要求的。

換句顧長鳴的話,不要鋪張奢華,就在食堂吃就行。

也讓他們感受一下政府大食堂的氛圍。

吃的是便飯。

沒有什麼大領導小幹部,只是像朋友一樣的聚一餐。

不要講究排場。

如果按賴喜昌同志的想法,最好是去國營飯店,最好講究一下排場。

既然兩位首長不喜歡,自然不安排了。

總不能想拍馬屁,結果拍馬腿上,被踢死吧?

作為拍馬屁第一人的賴喜昌來說,自然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情。

他是很識實務的。

顧家所有人都來了,只除了那位被請去了軍管處和革委會喝茶的顧華同志。

自然也少不了明歌同志,他是個喜歡熱鬧的人,又怎麼可能少得了他?

而這裡享受公主般級別待遇的人,要數咱們的顧寧寧小朋友了。

她此時正被老顧同志抱在了腿上。

老顧同志一手抱著她,一手拿著筷子,他連酒杯都沒有端。

倒不是不愛喝酒,而是他抱著小寧寧,怕酒氣燻到了小寶貝。

在他心裡,只要對小寧寧有傷害的,那絕對是要杜絕的,哪怕他本人好酒也不行。

在小寧寧面前,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得靠邊兒站。

就連剛認回來的兒子明華,那都沒辦法跟顧寧寧比。

這次,寧寧倒挺乖的,沒有像之前那樣,手會到處找東西玩。

她將手塞進了嘴裡,一雙烏黑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轉著,望著在場的大人們,一時好奇。

在場的人,她能夠認出來的,除了顧家人之外,也就是那個賴喜昌了。

說到這個賴喜昌,顧寧寧之所以對他印象深,就是因為他舉報了顧華。

對顧華這個人,顧寧寧的感觀是非常差的。

差到幾乎咬牙切齒的那種。

不說這個顧華在書中,是造成爸爸悲劇一生的最直接原因。

就說這一世吧,他依然是佔去爸爸身份地位的人。

爸爸在鄉下呆了三十年,被範老頭和範老太這樣的虐待,連學都不讓上這樣的事情也能夠做得出來。

而顧華卻能夠佔用爸爸的身份,在顧家混得風生水起。

言回正傳。

顧寧寧這會一邊含著手指,一邊觀察著在場所有人。

她首先觀察的就是那個叫賴喜昌的人。

對這個人,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