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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患得患失大概也會變成習慣之一。

不過,這些與她無關,她的賭注贏了,她謝謝他,但天亮之後,他們依舊會變回兩條差距甚大的平行線,永不可能有交集。

曾經看過一部電影,故事本身和人物的情感令她至今難以忘懷。

那是敘述在一個午後,天空突然下起大雨,一個歸途的男子因為躲雨在一間咖啡廳與一位女子相識,兩人同坐一桌,自然而然聊了起來。不知不覺雨停了,他們倆卻發現彼此竟是自己等待已久的夢中情人,各方面都是那麼的契合,無奈相見恨晚,各自皆已有婚約,但又不捨就這麼分道揚鑣,便共度了美好的一夜,並約定好三十年後在此地再相會一次。

隔天天一亮,他們分手了,各自回家去完成自己的婚約,過各自的生活。

然後時光荏苒,三十年後,兩人依約來此地相會,經過時間的洗禮,歲月在他們臉上刻下痕跡,卻刷不去他們惺惺相惜的心思,他們再一次體會彼此的愛意,只是,人生恐怕難有再一個三十年……

聽說,人的生命中必定會有個駭客,只是遇不遇得上罷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真正體驗何謂“刻骨銘心”、何謂“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然而有此幸運者,便不枉此生。

“相知相愛卻不一定得相守”,這話說來輕鬆,卻並非人人會懂。

她曾為那樣的故事感動,卻從沒想過有一天同樣的情節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不過,此刻的情況與電影中有些類似,她可以仿效男女主角那麼做嗎?

她不得不承認,這個能將紫色西裝穿得如此出色的男人帶給她很奇特的感覺。她不是瀟灑如梁深怡的女人,可將性當作一頓晚餐那般,享受完畢便結束了。他在她心湖撩起一波漣漪,一種相屬感於兩人結合時油然而生,非她能抹煞。

結婚四年,卻比處女還生澀,他對她這樣的女人又有何觀感?

不管如何,昨夜不過是她人生中一小段插曲,她的未來並不會因此有所改變。

道理相同,夢想與現實是無法混為一談的;夢中情人若是出現在現實中,恐怕在生活的磨練下,最初的美夢也終會被消磨殆盡。一旦結婚便不輕易談離婚是當初她和姜明勳在神面前互許的諾言,即使是她對姜明勳失望透頂的現在,她仍不認同梁深怡那種“下一個男人會更好”的說法。著裝完畢,她深身凝視床上的男子,想將他的容顏烙印在腦海。

三十年太長,連她都不確定她是否活得了那麼久。就算能,她也不願她看到年華老去的自己;屆時,恐怕他也不會對她有興趣了吧?

十年是極限,到時候她三十七歲,不致於太老、太醜,十年後的今天再次相會,那是一種對未來生活的動力。

心念一定,她在便條紙上寫下幾個字,並無署名,將紙條夾在顯而易見的梳妝鏡前,然後悄悄離去。

他會記得這個莫名其妙的約定嗎?

希望。

第五章

我真的做了一件連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

和一個陌生男人上床,發生近來都市男女像追求潮流般蜂擁而試的一夜情。

那是我以為我永遠都不可能去嘗試的,但我做了。

大一時因參加社團與大我一歲的姜明勳一見鍾情,在他溫柔體貼下,我們平順的交往了三年多,大學一畢業,便帶著周邊親朋好友的祝福聲步入禮堂。

他是我曾經認定可以一生一世的依靠,為了他,我捨棄了與父母一同出國的機會。然而,交往時夢幻般的甜蜜恩愛一到婚後便全走樣,他溫柔體貼的物件轉回相依為命、辛苦帶大他的母親;對他而言,身為妻子的我比起他那偉大的母親根本微不足道,只是因為結婚是人生必經的路,只是因為他有傳宗接代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