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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不及娘子萬分之一

“原來是秀才公呀!”

“沒問題,沒問題,公子儘管拿去便是了!”

“明日記得將錢財帶過來,給小人便是了!”

店老闆從一開始便看出黃廷暉的氣質非同常人。

這麼一個讀書郎,顯然不會因為二十文敗壞自己的名聲。

更何況店老闆是個眼睛很毒的傢伙,他自然是知道黃廷暉給出的這個手串兒價值不菲,遠在這把牛角梳之上。

將這不值多少錢的牛角梳交給黃廷暉這麼一個讀書郎,也算是做了個順水人情。

故而,店老闆很是爽快的答應了下來。

“多謝老闆成全!”黃廷暉對小老闆兒拱了拱手,他拿起了牛角梳,再撐開油紙傘便往外走了出去。

“真是個好男人呢!”看著黃廷暉遠去的背影,店老闆的娘子從簾後走了出來。

這年頭女人做生意,是不能太過拋頭露臉的。

至於沈柔則是妥妥的意外。

“娘子何以見得?”聽到自家娘子這麼一說,店老闆愣了愣,他好奇的問道。

“那公子給你的手串兒,價值絕不在一兩銀子以下。”

“從這手串兒的模樣兒,這手串兒應該是經常被公子把玩,可以說是喜愛至極。”

“而這公子卻為了一把牛角梳,沒有半點猶豫的將這手串兒押給了你!”

“男人要這牛角梳幹什麼,還不是女人用的多,往常來買這牛角梳的都是女子!”

“偏偏今日卻有一個公子哥兒願意用價值幾兩銀子的手串兒,換你那二十文的牛角梳。”

“這當然是送給自己喜愛之人的。”

“如此來說,可不是一個痴情的好男兒麼?”

女人心思細膩,這般一聯想便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就連店老闆也找不到有什麼不符合邏輯的地方。

“按娘子這麼說,好像確實是如此!”店老闆接著自家娘子的話頭兒往下說道。

這年頭兒能將自己珍視的東西押出去,僅僅是為了一把送給喜愛之人的牛角梳,像這等男兒可是不多見了。

這小哥兒,也稱得上是個痴情的好男人了。

黃廷暉自然不知道店老闆與自家娘子的對話,他撐著油紙傘便往考場附近走去。

此時,有一輛馬車從遠處馳來。

馬車的車輪碾壓在地面,一串串的水幕濺了起來。

形成了一朵朵煞是好看的“水花兒”。

馬車之中端坐的正是從崇恩寺祈福回來的陳秋娘與吳菲蓮二人。

“夫人,吳小姐,往前一段距離,馬車可不能過去了!”

“今日是縣試的大日子,縣老爺明令禁止,不能讓馬車、牛車經過考場附近。”

“以免吵到正在考試的考生!”

“取走違抗者,杖四十,以儆效尤!”

在古代,別小看這杖四十的刑罰。

杖罰始於東漢,但“出道”卻是在大盛朝。

原因無他,大盛朝的開國之君最喜杖責。

用於執行杖責的木頭棍子,可不是簡簡單單的小木棍兒。

這種木頭棍子一般是由慄木製成。

便是那個能長出板栗的樹,做成的木材。

這種木頭最大的特點就是結實、耐用,特別適合做傢俱。

杖責用來打人的棍子,那棍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狀,外面包有鐵皮。

而且鐵皮上還有倒鉤!

因此,這一棒子打下去的話,如果執行杖責的人再順勢一扯,那麼尖利的倒勾就會把受刑人的肉撕下來一大塊。

故而,一般來講,如果杖十下的話,基本上就得面朝下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