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將於靜帆和宋雪梅兩個人調查清楚了,自然長什麼樣也看見了。
這會兒,他們剛來派出所沒多久,正在錄筆錄,還爭吵著呢。
有個警察就問,「為什麼要跑到惠陽國際去拉橫幅,你並不住在這裡吧。」
李曉梅就說,「警察同志,我是不住在這裡,可3號樓1302是我女兒的房子,我在自己家的小區下面做什麼事,關於婉秋什麼事。我想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又沒說謊。她不是小三?她沒插足?」
警察就說,「人家不是在住著嗎?你這樣不是故意找茬嗎?」
李曉梅就笑,「她住著?她是有房產證還是有租賃合同?她都沒有。她就是個小偷,偷偷的勾搭別人丈夫,住在別人的婚內財產裡,這種人還好意思說。再說,住進去了我就不能來了說了嗎?她還插足別人婚姻呢,那就是已經插足了就對了不能說了嗎?」
警察其實也知道這事兒誰不佔理,「阿姨,我知道你氣得上,我不是教育你,我就是說,這種事可以找警察,可以更穩妥的處理。你打人算個什麼事啊。」
李曉梅也不會懟警察的,人家軟她也軟,「她說可以補償的。我一個工人,小學文化,哪裡知道這種當幹部的人的彎彎繞啊,我就以為就是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了。那我肯定是想扇她的,她家人就欠扇。哪裡有這麼不要臉的女兒和媽啊。結果,她讓我扇了又不願意了,她這是故意誘導我打人!」
梅若華差點沒樂出來。
結果旁邊的於婉秋不願意了,「警察同志,她裝傻。她這麼大年紀了,聽不出別人什麼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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