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杭之俊臉沉靜,嚴肅而又不乏安慰地說:“唐駿,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沒人會願意坐牢,可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定罪,那就不是以個人的意願為轉移的。將來上庭的時候最關鍵的問題,公訴方很可能會以蓄意謀殺罪起訴你,一旦罪名成立,以案子的實際情況來看,雖然你不會被判死刑,但刑期可達十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如果我以誤殺罪來為你辯護,成功的話,你或許刑期會在三年以下,並且有機會爭取到緩刑……這已經是我能為你考慮到的最理想的結果了。但前提是你真的沒有蓄意害死楊立波。”
唐駿沉默,表情痛苦,內心在掙扎,在思考……翁杭之的意思是隻能做誤殺的辯護,而不是無罪辯護,這一點,讓唐駿一時間難以接受,他原本以為請了律師,律師就該全力幫他洗脫罪名。
“我雖然是你的律師,但卻是你父親請我接手這個案子,所以你在聽了我剛才說的那些,你如果不贊同或者認為我不適合這個案子,你隨時可以更換律師,我不會有意見。”翁杭之那麼精明,豈會看不出唐駿在想什麼呢,也因此才會說這番話。
翁杭之有自己的原則,這是他跟同行中一些人最大的差別,也是他最寶貴的品質。他不做金錢的奴隸,他不會讓自己成為有錢人逃脫法網的工具。所以,他一再的強調,做誤殺的辯護也必須是唐駿沒有蓄意謀殺的前提之下。
也難怪唐駿會想不通了,他以為翁杭之應該會滿足客戶的需求,為他最無罪辯護的,沒想到翁杭之竟是這麼的倔犟。這種情況,是可能引起唐駿的不滿而要求更換律師。
但唐駿也不笨,翁杭之在這一行的金字招牌那麼響亮,如果換了其他的律師,萬一連誤殺都無法辯護成功而讓他被定罪為蓄意謀殺呢?那他豈不是更慘?
簡單來說就是,唐駿目前的處境,做無罪辯護的成功率幾乎是零,做誤殺的辯護,成功率能在五成左右,最不好的結果當然就是蓄意謀殺罪的成立。
“翁律師,我需要冷靜冷靜……”唐駿有氣無力地說。
翁杭之很乾脆,聞言,即刻起身,說了幾句安慰的話之後,離開了。
雖然翁杭之說這個案子適合做誤殺罪的辯護,但他的職業習慣是會不停地研究案子的每個細節,直到開庭前確定資料無誤。
現在距離開庭還言之尚早,案子要先移交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清楚,之後才是向法院提起公訴。
即使這個案子顯得很清楚,唐駿看起來只有等判刑了,可是翁杭之仍然沒有因此而停止對案子的探索,資料都帶回家看了。
今天是週六,翁杭之和文箏約好了一起吃晚飯的,可是文箏卻在下午打來電話說她不能赴約了,在鄉下姨奶奶家裡,明晚才回城。
文箏也是無奈,她是因為在戀愛中,腦子一下不好使了,忘記這是週六,才會答應翁杭之一起吃飯,可她要去看晴晴啊,幾天沒見著孩子,她的心都會不踏實,加上晴晴那孩子對她十分依賴,到了週末如果見不到她,晴晴會很難過的。
所以吧,翁杭之只能自己一個人吃晚飯了,這樣也沒什麼,反正他是留在家裡看資料,叫個外賣吃……
到了吃飯時間,翁杭之正準備叫外賣,卻先接到了父親的電話。
翁錦良在電話裡一陣抱怨,說兒子怎麼最近都沒回家去吃飯。
翁杭之沒有直說自己是因為知道母親最近常去父親那裡,所以才……
“兒子,回來吃晚飯吧,我燉了你最喜歡吃的蓮藕排骨湯……順便告訴你,你媽媽今天沒來。”翁錦良也知道兒子的心思,不愧是一對高智商父子。
翁杭之聞言,沒什麼好說的了,開車回去看父親唄。
果然,翁錦良的住處只有他,杭庭玉不在。
父子倆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