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援何sir的工作,更支援警隊改制。”
昆先率先說道:“既然採用新制度選任處長,我便不再擔任處長一職,在新任警務處長選舉出來之後,願主動退休,配合交接警隊工作。”
“多謝昆先sir。”
何sir對昆先的態度並不意外。
斯凱明也點下頭:“何sir的意見十分合理,但憲委層一人一票,新任處長的參選資格該怎麼界定?”
“是處長級都有資格參選,還是憲委級呢?”
如果處長級都有資格參選,備選者就達十人以上,如果憲委級的話,目前有八十多人,未來可能多達兩百人。
何定賢道:“警隊作為紀律部隊,是一支行動為主的部隊,負責人採取選舉方式,是為公開、公正、公平。亦是引入更多人來監督警隊的權力更迭,不能因為選舉制破壞警隊風氣。”
“如果把參選資格下放到處長級,未來所有高層的工作都將圍繞選票、政績,沒人會為未來的社會發展考慮,做長遠的規劃。因此,我建議將參選資格鎖定在副處長級,唯有兩位副處長可以參與選舉。”
昆先、斯凱明、葛白三人表情皆變,各有所思。
有道是,大事小會,小事開大會。
很多事務的最終決定,都是在少數幾個人的私談中達成,本來三人已經猜出何sir要選新處長,徹底更新警隊權力構架,甚至想到何sir可能親自參與選舉。
成為首任華人處長,首位透過制度選舉誕生的紀律部隊長官,卻沒想到何sir親自設一個坎,將級別定在行動副處長。
那下一屆長官必然就是葛白!
“何sir,如果將參選資格定在副處長級,恐怕與先前的委任差別不大。”斯凱明心知沒有機會上位,倒也沒有亂出主意,反而很認真的道:“畢竟,港府之前委任新任處長,也是要考慮履歷、威望、對警隊的實控能力。”
“作為一支紀律部隊,警隊一向是很看重長官威望的,沒有足夠讓人信服的履歷,下面的警官也不會服氣。”
何定賢笑著答道:“權力締造是由下而上,權力的授予卻是由上下而,警隊自下而上,拿到自我授予權力的資格,就是改制的最大成效。”
“而你說的雖然沒錯,但每一任長官本就必須足夠優異,能擔大局,否則為什麼要聽他指揮呢?其實,每一種制度都希望選出有能力,守紀律的官員,人可以還是那個人,但誰掌握任命的權力最為關鍵。”
“一個人做一屆也就兩年,兩年的時間用錯人問題不大,任命的權力是十年,五十年”
“我明白了。”
斯凱明嘆出口氣,明白改制不是任命誰,不任命誰,而是誰來任命,誰服從任命的問題。而且警隊華人派已經當權,掌握著任命權,未來權力百分之百掌握在華人派手中。
要從華人派手中奪過警隊權力,以前只需要打倒華人代表,往後,需要打敗一整套制度,從修改法例開始。這難度簡直呈幾何倍增長,近乎是不可能的問題。
起碼,在大英最後剩下的二十五年租期裡,一點做到的希望都沒有。
“厲害啊。”
他不得不歎服何sir的政治手段。
何定賢卻只是貫徹著做事要狠,辦事要絕的思維,在政壇混的越久,越能捕捉到政治的要害。明白在制度內跟一個做鬥爭,只是最下級,跟制度做鬥爭,不過是中級,用制度來鬥爭,方是最高階。
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他總是猛攻制度,修改制度,專打政敵要害。在一班鬼佬官僚眼中,自然是又兇殘,又犀利,做事實在巴閉。昆先則適時的接話道:“那下一屆警務處長就在葛sir和斯sir二人之中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