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煙來,想要找出其中的問題來。
這是怎麼回事?黎兆福自言自語道。他是一個抽菸的人,對於整條煙的情況再熟悉不過了。不管什麼牌子的香菸,只要是整條的,最外面都是一層塑膠薄膜,把香菸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拆開的時候,找不到那封口處的金絲,一下子還真不容易開啟。
第七百二十章 黎兆福的動作(四)
剛才夏新明留下的這條煙,那塑膠薄膜只封住了大半條煙,還有四分之一左右的部位沒有封住。…這條煙顯然被人動過了,要不然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黎兆福當然不會傻到認為有人會把拆了封的煙賣給或是送給夏新明,現在的結論已經很明顯了,夏新明在把這條煙送過來之前,一定是動過手腳了。他往裡面塞過東西了,至於塞的是什麼,黎兆福就不得而知了。
黎兆福在官場行走多年,再加他喜歡看法制節目,知道很多送禮的手段。往菸酒裡面塞東西送給對方,這是常用的手段之一,只不過夏新明做得比較隱蔽,他沒有任何言語的暗示,只是在煙面留下了痕跡,這樣收禮的人一看,心裡就應該有數了。
黎兆福對對方到底往這條煙裡面塞了什麼東西很好奇,但是他心裡很清楚,他絕對不能私下把這煙拆開,那樣的話,到時候他就說不清楚了。
黎兆福做事的能力雖然一般,但為官還是比較清廉的。次的那張領條,他當時也是確有急用,過後,華天公司的發票又沒能及時到位,所以這才拖了下來,前段時間,他已經找胡悅梅處理過那事了。
他很清楚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但有些東西如同高壓線一般,是絕對碰不得的。如果你碰了的話,身敗名裂還是輕的,極有可能有牢獄之災,那樣的話,何必呢?
看著那條被做了手腳的金溪煙,黎兆福發了好一陣呆,他頭腦在高速運轉,認真思考著對策。他心裡很清楚,這東西一定要儘快交去,可究竟該交給誰,他卻犯難了。
按說,應該交給鄒廣亮,對方是他們三處的直接領導,可這樣一來的話,勢必要透過朱一銘,畢竟對方才是三處的處長。這是他極不情願看見的結果,那樣一來的話,勢必會讓朱一銘從中分一杯羹。
他不願意交給鄒廣亮還有一個原因,省委組織部裡面都知道他是鄒廣亮的人。兩人的關係太近,就這事而言,絕對不是好事,別人甚至會認為他們兩人故意在演戲,那樣的話,他可就太冤了。
黎兆福想了好一會以後,決定直接和盧魁聯絡,然後根據對方的要求辦。他這樣做也是有理由,這事發生在督察組在寶新區督查期間,而盧魁是督察組的組長,他有問題的話,向對方彙報合情合理。
這樣一來的話,這事就可以繞過朱一銘了,對方是督查一組的組長,而他是二組組長,從這個角度來說,兩人之間是平級的,他自然不需要向對方彙報。
這樣做,自然也有弊端,那就是鄒廣亮知道以後,可能會不開心,不過黎兆福想憑著他們之間的關係,到時候好好解釋一番,對方應該不會有意見的。
打定主意以後,黎兆福不再猶豫,拿起手機來,撥打了盧魁的電話。雖說時間已經不早了,但事發突然,相信對方不可能有什麼意見的。
電話接通以後,黎兆福就把這事詳細地向對方做了一個彙報,包括前兩天對方單獨請他吃飯,他特意把梁浩康帶過去的事情。
盧魁聽後,對這事很重視,他對黎兆福說道:“兆福同志,你這麼做很好,明天一早,你就帶著拿著那東西回部裡一趟,直接到辦公室來找我。”
黎兆福聽了盧魁的話後很是開心,連忙對著電話說道:“盧部長,你放心,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明天一早,我就回去。”
“行,就這樣。”盧魁說道,“對了,這事你有沒有向廣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