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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1) 眼與色相之間。如你所瞭解的,眼睛和色相是產生眼識的基本原因,生出眼睛識別的本能。這個識別的作用,是因眼睛而生,以眼睛為界限呢?還是因色相而生,以色相為界限呢?假若是因眼晴而生,倘若外界沒有色相與虛空,便沒有什麼可以分別的。即使你有識別本能,又有什麼用呢?並且你能見的本能,根本不是青黃赤目的色相。它既然無從表示,又從哪裡去立界呢?如果認為由於外界色相而生,當虛空沒有色相時,你的眼睛識別作用,就應該消滅了。又何以能夠識別知道這就是虛空呢?而且當外界的色相變遷時,你也能識別色相在變遷。假如你的識別本能,不跟著變遷,那麼,色相所生的界限,又怎麼去建立呢?如果隨同色相的變動而變遷,所謂界限的情形,自然就沒有了。如果是不變的,便應該是永恆的。既然因色相而生起作用,就不應該又能識別虛空所在。如果認為眼識同時能兼有這二種作用,是由眼睛與色相相對,共同產生的,那麼,當眼睛色相二者相合時,中間識性就分離了而不起作用。識性若是可以分離的,那麼,識性與眼睛和色相也都能相合了。這樣體性便發生雜亂,又怎麼去成立界限呢?所以應當知道;〃眼睛是接觸外界色相的基本原因,產生眼睛的識別作用,以及眼識與色相之間的界限,三處都沒有固定的自性。所以眼睛與色相,以及色相之間的邊際,三者既不屬於因緣所生,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

(2) 耳與聲音之間。又如你所瞭解的,耳朵和聲音是產生耳識的基本原因,生出耳朵的識別本能。這個識別的作用,是因耳膜而生,以耳膜為界限呢?還是因聲音而生,以聲音為界限呢?假若是因耳而生,既然動靜兩種現象並不現在面前,耳膜就不會知道了。如果耳膜一無所知,知覺尚且不成立,這個識別的作用,又是什麼形狀呢?如果你認為是耳膜聽見了聲音,因為沒有外界的動靜,就不形成聽聞的作用,怎樣可以把肉質形狀的耳朵,雜在色相之中,名之為識界?所謂耳識的界限,又從何建立呢?如果耳識生於聲音,因為有聲音,才有識別的作用,那就與能聞的聽覺無關。〃但是沒有能聞的聽覺,又會亡失聲音所在。如果識別的作用,從聲音產生,承認聲音是因能聞的聽覺才有聲音的現象,那麼,能聞的聽覺,應該也同時能聞聽識別的作用。如果不能聞聽識別的作用,就是沒有界限。能夠聞聽識別的作用,這個識別,也等千是聲音。而且識別的作用,既已被聞的聽覺所聞,那個知道能聞的本能,已在聞聽的,又是誰呢?如果根本是無知的,猶如草木土塊,就不應該有聲音與能聞的聽覺混雜而成中間的界限了。界限既然沒有中間性的固定本位,哪裡再有內外現象可以成立呢?所以應當知道,耳膜是聽覺聲音的基本原因,產生耳膜聽覺的識別作用,以及聽覺與聲音之間的界限,三處都沒有固定的自性。所以耳膜聽覺與聲音,以及聽覺與聲音之間的邊際,三者既不屬於因緣所生,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

(3) 鼻與嗅味之間。又如你所瞭解的,鼻和香味是產生嗅覺的基本原因,生出真的嗅覺識別本能。這個識別的作用,是因為鼻而生,以鼻腔為界限的呢?還是因香味而生,以香味為界限呢?假若是因鼻子而生,那麼你心裡把什麼當作鼻子?是那個肉質的如同兩爪形狀的鼻子呢?還是那個具有嗅覺作用是鼻子呢?如果認為肉質的是鼻子,肉質的只是身體一部分。那麼,身體的知覺乃是感觸的一種,應該稱之為身體而不能稱之為鼻。這樣只能說是身體的感觸作用,不能認為是鼻子的單獨本能。如果認為是感觸作用,感觸是生理本能的反應,更不應該認為一定是鼻子的作用。鼻子的名詞形相,尚沒有確定,所謂鼻子嗅覺與香味的界限,又從何處去建立呢?如果認為嗅覺就是鼻子的知覺,那你心裡認為什麼才是知覺呢?如以肉體神經的反應為知覺,那麼,肉體的知覺,乃是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