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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己也要長點記性,改改啦!是這樣的,我們家一親戚讓我到他家住去,捨不得你,正在猶豫呢。”我為自己編造了一個合理的謊言。

“嘻嘻,我才不信呢!是不是宿舍住膩了,所以為自己找了個藉口?我可不想幹涉你的自由,想搬那就搬吧,不要因為我耽誤了你的幸福生活!”小姝倒是想得開。

說實在的,小丫頭雖然有時候瘋瘋癲癲的,不過對我的心思還是蠻瞭解的,居然猜了個七八分,不過我對此是拒不承認的,她也無可奈何。

……

掃清所有障礙之後,我再無後顧之憂了,隨即決定接受王徵的“邀請”,於是撥通了他的手機。

“啊哈,是你啊?終於想通了?歡迎歡迎,熱烈歡迎!我都幫你把那間房子收拾好了!”他的語氣中滿是興奮之情,“什麼時候搬啊?”

“就明天吧。”我脫口而出。

於是第二天,我將自己的大包小裹從宿舍搬到了合租的小房間裡。從此,也開始了和王徵的“同住”生活。

開始幾天,彼此之間因為陌生而處於試探階段,所以日子過得小心謹慎,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地堅守著自己的地盤,真正做到了互不干涉,所以一切倒也過得風平浪靜。我最崇尚的生活就是簡約而不麻煩——我知足了。

通常我早上爬起來去上學時,王徵的房門依舊緊閉,這傢伙尚在熟睡之中呢——唉,由此可見,他不可能是什麼三好學生啊!晚上回家兩人見一面後就各自關上門呆在屬於自己的房間裡,互不干擾。

雖然我和王徵沒能如願以償地成為互幫互助的好朋友,然而,對此我卻處之坦然。畢竟我們倆原本就是互不相干的一對陌生人,只是因為一個很偶然的機緣才碰到一起,只要能夠和平共處就是萬幸了。至於能不能成為好朋友,那要靠造化。

原本以為我們倆的生活會一直如此波瀾不驚地滑行下去,可惜的是故事的發展跟想像中的完全兩樣,後來發生的幾件很尷尬的事兒,讓我不得不下定決心結束這段讓人傷心的“同住”生活。

那是一個週末,王徵帶回一幫哥們兒,這六七個傢伙一起動手,在廚房裡鼓搗半天,原來他們餓了,想弄點東西吃。可想而知,一群大男人做菜,手忙腳亂的,自然是把鍋碗瓢盆弄得山響,後來又在客廳裡喝酒狂歡,一直鬧到凌晨四點才罷休。

他們嘟嘟囔囔、吆五喝六的倒是開心,可我怎麼能夠睡得著呢?不過考慮到他這是初犯,我也不便過於計較,免得讓人覺得我心胸狹窄。大家都是年輕人嘛,偶爾瘋狂一下也是極正常現象。

意外發生在第二天早上五點多的時候,我起來上衛生間,發現這幾個傢伙正橫七豎八地躺在客廳地板上。唉,真拿他們沒辦法!面對滿地亂七八糟的酒瓶子,我忍不住嘆了口氣。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輕八成都是喝高了!你聞聞,弄得滿屋子酒氣熏天的,我捏著鼻子進了衛生間,心裡巴望著天快快亮,好離開這兒。

當我開啟衛生間的門出來時,卻被嚇了一跳,一個滿嘴酒氣的傢伙,正直直地杵在門口望著我傻傻地笑呢!我“啊”的一聲尖叫,急忙衝回自己的房間插上門緊張得半天睡不著,這傢伙不聲不響的,差點兒沒把我嚇死。

這一夜總算過去,我也放下心來。好在王徵還有點自知之明,第二天把客廳、廚房打掃得乾乾淨淨,還涎著臉問:“李曉,沒打擾你吧?”

“沒有!”我違心地照顧著他的面子。

“那就好!”他笑眯眯地拄著拖把,說,“都是些不懂事的哥們兒,你可別計較啊!”

合租絕對不好玩(3)

話說白了就行了,我以為事情到這兒也就算定了,他這麼說也就代表著下不為例了,所以也就沒說什麼。

可是後來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