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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一個是當大爺寵著捧大,一個是當奴才打罵著養大,劉春花後腦勺有個疤,那是劉耀祖小時候頑皮拿石頭扔的,砸的劉春花頭破血流差點沒了命,家裡也沒捨得動劉耀祖一根手指頭。

劉耀祖被寵的的遊手好閒,書不好好念小學都沒讀完,就開始跟著村裡的輟學的年輕人開始混,混著混著偷雞摸狗、敲寡婦門兒什麼的,都無師自通學會了,還因為盜竊被關到局子裡過,放出來還是老樣子。

平安村兒不大,劉耀祖遊手好閒不學會,二十多歲的人了沒個正幹,自然沒哪家願意將女兒嫁給他。劉母本來想著,丫頭在外面賺幾年錢,再加上嫁丫頭時收的彩禮錢,能將家裡房子修了再給兒子娶個媳婦兒。

沒想到,十里八鄉的只要聽到劉耀祖這個名字,每一個願意把女兒嫁過來的。

眼看著劉耀祖都二十六七了,鄉下人結婚早,十七八的娃兒都有了的也不少見,三十多歲就是人眼中老光混,一輩子也就一個人了,劉母急的嘴上燎泡。

她東奔西走,總算為兒子找了門親事,對方也是一兒一女。兒子是小兒麻痺殘疾而且腦袋不太聰明,二十八九歲沒媳婦兒,女兒粗手粗腳的二十四五,因為哥哥沒媳婦兒也在家裡停著。

兩個愁媳婦兒的人碰到一起,一拍即合,當即決定兩家換親,還能各自省一筆彩禮錢。

能娶個媳婦兒,劉耀祖心裡當然是願意的,但劉春花知道後就不樂意的。她哭著求爹求娘,說她哥有手有腳,為什麼不能好好幹活兒娶個媳婦兒,非要她和一個傻子換親。

劉母和劉父都是個狠心的,為了給兒子娶上媳婦兒,哪裡管女兒的意思。他們怕女兒不願意跑了,兩人連同兒子一起,把劉春花綁回了家,將她關在屋裡,另一頭張羅起了換親的事兒。

兩家都怕夜長夢多,親事定的很急,劉春花天天在屋裡抹淚,不吃不喝抗議,家人卻是鐵了心,見到犯倔,也不勸她,直接拿皮帶抽,抽到她吃飯為止。

劉春花是被打罵著長大的,但也抵不住死裡打啊,被打的遍體鱗傷,絕食的事兒也不了了之了。

轉眼到了結婚的時候,劉春花被帶到了鎮子上,塞上了借來的汽車,接著又轉牛車,被一路拉到了她要嫁的孫家。

劉春花叫的人叫孫宏,性格孤僻一條腿長一條腿短,嘴巴鼻子歪著,偶爾還流口水,腦袋事兒清醒時而糊塗。

清醒時纏著劉春花叫媳婦兒,糊塗著抓起什麼都往劉春花身上打,曾經用火鉗子把她打的渾身都是血道子,還有一次拿起剪刀就往劉春花臉上戳,差點戳進她的眼睛裡,她緊躲慢躲臉上還是被戳了個口子,留下了一道長長的疤。

劉春花長的本來就不太好看,有了這道疤後就更不好看了。孫家人天天催著劉春花生孩子,但他們不知道孫宏其實根本不中用。

但孫宏鬧到又不清楚,所以越是不中用,打媳婦兒就打的越厲害。

劉春花在孫家又要幹活,還要捱打,還得忍受公公婆婆的責罵,覺得遲早有一天要被丈夫發起瘋來打死。

她找人託信兒給孃家,求他們帶她走,孃家那頭反而將她的話告訴了孫家,讓他們看好自己的兒媳婦,別讓她跑了。劉春花的日子也就更難過了,除了丈夫打她,連公公婆婆不順心時也會打她。

劉春花日漸消瘦,臉上又有道疤愈發沉默寡言,孫家覺得把她打服了,她認命了,這才不再看的那麼緊。

結婚也就一年的功夫,劉春花變得又黑又瘦兩眼無神,但她心中一直沒放棄逃跑的心思。

終於,在農忙的時候,孫家要到縣城裡置辦東西,又走不開人,就讓孫宏帶著劉春花到縣城裡買東西。

劉春花正是趁著這個機會,拼了命的跑出了那個叫平安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