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 找一個能夠決定翻案的人
“嗯,但我還找到了這個。”湯歌從資料袋裡抽出了一張泛黃的紙片。
這是一張銀行取款單。上面的名字是陳果果,取款人也是陳果果。金額數字不大,幾千塊。很普通的一張取款單。
李浩然並沒發現取款單有什麼特別。
湯歌卻是很認真地說道:“這是從孤兒院裡的資料找到的。一般情況下,孤兒院會設立一個捐款賬戶,方便社會熱心人士做善事。但據孤兒院院長回憶,每年的8月份,也就是陳果果生日的那個月,陳果果都會收到這樣一筆款項。數額雖然不大,但持續時間長達十年。可見捐款人和陳果果之間已經建立了濃厚的聯絡。我拿著取款單,也向銀行查明瞭存款人的身份。你知道是誰嗎?”
李浩然搖頭。
“韓國慶。”
“韓國慶?”李浩然訝異得張大嘴巴。
“是的。”湯歌很嚴肅認真地回答。
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了。陳果果是屎殼郎殺手獲得簽名冊的最關鍵之人,但李浩然追查到陳果果之後,她立即被殺。也就是說,跟陳果果牽上關係的人,身上一定會有重大嫌疑。當時的華少衝也是這樣被鎖定嫌疑身份。但現在突然之間扯進一個特警隊長,這好像有點出人意外。
“韓國慶沒有作案時間。”李浩然不得不提醒。作為特警指揮員,李浩然和韓國慶配合過幾次。他是一個樂觀向上、開朗活潑、極具社會正義感的警察,跟屎殼郎殺手的反社會人格定義一點也不相吻合。況且,有好幾次,他還特意跟李浩然討論了案情,還提出了一些相關的建議。沒錯,作為行動的指揮官,跟負責調查案件的專家討論一下案情,又有什麼不對的呢?更何況,韓國慶並沒有作案時間。等等,他真的沒有作案時間嗎?
李浩然腦海裡浮現每一起案件的時間、地點、被害人之間的關聯。作案手法、技巧,都需要兇手具備超高的狙擊和用刀技能。
“作為青蘋果市的資深警官,只需動用一丁點的資源,就可以找到並刪除陳果果的各種資料,而且可以做得滴水不漏。而你說的作案時間,我也一併找了法樂酒吧韓國慶的證詞。他只是說那天晚上他在家睡覺,而他的老婆恰好帶著小孩回了孃家,所以他家裡只有他一個人。”
“所以,沒人可以證明他有沒有在家?”
“是的。”
“可另外的幾起案件,他不是都跟我們一起嗎?”李浩然問道。
“另外幾起案件,我們跟他一起組織了行動。”湯歌回答,“但都是在案子發生之後,我們才讓他過來組織警力搜捕。實際上,案件發生時,我們連他的人都沒見到。”
說到這一點,李浩然才緩過神來。案件發生之後,他們立即聯絡了特警隊,而後韓國慶也一定會在現場指揮,所以,在李浩然的潛意識當中,韓國慶也就時刻跟他們在一起辦案。
“那麼,另外幾起案件發生時,韓國慶都在哪呢?”
湯歌搖了搖頭。現在,只是韓國慶有嫌疑而已,還沒到詢問的地步。況且,韓國慶是警察,涉及到警察紀律和形象,也不可能由一個平民百姓或者是一個小小的刑警進行公開調查。
“而且,兇手所使用的槍支問題也可以完美解釋。”湯歌繼續說道,“他所能接觸到的槍支,都是警察系統內最先進的,比如說狙擊槍。警隊配備的狙擊槍射擊距離足夠遠,完全可以覆蓋兩起使用槍支作案的距離。”
“可我們在野人山的崖洞裡,發現了華少衝的子彈壓模機。”
“壓模機上並沒有任何指紋線索,而且像這種構造簡單的壓模機可不止一臺。對韓國慶這樣的武器專家來說,只要對普通的壓模機稍加改造,就一定會變成子彈壓模機。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