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個張先義張醫生,不是別人,正是那天賴茅手指頭被砍斷了之後,去醫院託付熟人,找來的那個省城醫院的骨科的專家。
那件事發生的頭天晚上,他正好在只夜班,原本第二天他是不上班的,可是這剛一回家,捱上枕頭,這麼睡了才一兩個小時,就被人家給叫了起來,所有事找他,有個朋友的朋友,受了傷,在醫院,讓他去幫忙照看一下。
這剛睡沒一會兒的功夫,就被人給叫起來,本身就帶著起床氣,而這個委託他的朋友,又不是他能夠得罪的起那種的,所以張醫生,只能是憋著滿肚子的起床氣,去了醫院。
到了醫院一看,那個病人長的又黑又胖,是滿臉的流氓像,他就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小心的應付,多年的社會經驗,告訴他這樣的病人得罪不得。
看了對方的傷口,又看了對方的斷指,多年的從醫經歷告訴他,這個人的這根斷指已經沒救了。
這年頭雖然醫學昌明,像這樣的斷指再植手術不是什麼大手術,但是有個前提是你這斷指,得儲存的特別好。
最好是在手指頭斷了的時候,就能夠用冰給儲存起來,防止這斷指裡面的神經和血管壞死。
可是這時候正好是省城供暖的時節,而那賴茅所住的那個小區,又是高檔小區,裡面的供暖是尤其的好,這時節外面是春寒料峭,最高溫度也不過才零上七八度的時候,他們市內的溫度,還是在二十多度的暴熱的環境裡呢。
這要是平時還是好事,可是對於賴茅這根被砍斷的手指頭卻是天大的壞事,他自己被人下了藥,砍斷了手指頭都不知道,而這根手指頭,就暴漏在這樣的溫度裡,長達幾個小時,裡面的血管和神經早就已經壞死了。
如果把這樣的手指頭要是給人家接回去的話,別說這手指頭救不回來,到時候就是這根手指頭,還可能會因為感染,而引起病人身體其他部位的併發症,搞不好還得坐更大的截肢手術。
於是這張醫生,就硬著頭皮的告訴賴茅,說他這根手指頭接不上了,救不活了。
那賴茅就是一個混蛋,本來就因為自己莫名其妙的丟了個手指頭,而著急上火呢,這時候一聽這話,哪裡還能受得了?
當場就把這張醫生給暴打了一頓,而且下手還不輕,如果光是皮外傷也就罷了,可是關鍵是最後人家張醫生,都倒地不起了,這賴茅還望人家身上砸了幾下搬凳子。
這幾下就結結實實的砸在了張醫生的右手上,要知道像張醫生這樣的骨科專家,尤其是經常開刀做手術的專家,可正是靠自己的手吃飯的,如果手部受到重創,到時候連手術刀都拿不穩,還靠什麼混飯吃?
更何況這張醫生,才從國外回來沒幾年,這才在省城醫院打響了名氣,剛開始春風得意,風生水起,每天都有人巴結他,給他塞紅包,這好日子才過上沒幾天,就這樣的被人給毀了,這隻手就算是養好了,今後能不能拿起手術刀還是個問題,這可是相當於直接砸了他的飯碗啊?
你說這張醫生,如何能不生氣,他不但是生氣,而且簡直是氣的七竅生煙,恨不得挖了那賴茅的祖墳。
醫院這邊,原本對於這樣的暴力傷害醫生的案件,也是非常震怒的,甚至院長都和他說了,請他放心,醫院會請律師過來,幫他發起訴訟,一定要告死賴茅這孫子。
結果呢,沒過兩天,醫院那邊就偃旗息鼓了,院長都不來看他了,就來了兩個他們科裡的小護士,給他送來了幾萬塊錢的慰問金,然後和他說,這件事就算了吧,那個黑胖子,他們惹不起,人家的老媽,可是省裡的領導。
這下子這張醫生頓時就毛了,這特麼是算什麼?感情自己這頓打是白捱了啊?而且那孫子還特麼的砸了自己的飯碗,老子就躺在這麼個幾人間的破病房裡,而那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