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帶著家屬、伴侶。
有他們在不用擔心沒人上臺。
蔡元琪和卓景全初次來到這種場地,壓根就不會跳舞,只能站在旁邊呆楞的看著。
莊世楷大學時倒是學過交誼舞,不過他沒有興趣在這種場合出風頭,婉拒掉幾個靚妹的邀請後,一直陪洛哥在舞廳裡來回走著。
別誤會。
不是他要跟著洛哥,而是洛哥硬要拉著他。
只見雷洛手中端著酒杯,每遇見一個打招呼的賓客,都要向賓客介紹一下莊世楷。
「這是莊仔,很能喝的。」
「來,我讓莊仔陪你喝一杯。」
一開始莊世楷還納悶,怎麼洛哥連喝酒要帶著他。
隨後才明白,呸,就是要他擋酒。
不過擋酒就擋酒吧,莊世楷透過屬性點提升身體素質,側面也把酒量提升不少。現在和千杯不醉還有點距離,但是連喝九百九十九杯不成問題。
於是他逢人就喝,沒過多久,就把舞廳裡的人喝過小半圈。剩下大半圈,則是沒資格和他,不對,是沒資格和洛哥喝酒的人。
雷洛拍拍莊世楷的肩膀贊道:「莊仔,你真的很能喝啊。」
「嘿嘿。」
「洛哥過獎了。」莊世楷拿著酒杯,臉色有些坨紅,但是意識非常清醒。
雷洛忽然出聲問道:「聽說你家以前住在九龍東頭村?」
「對啊。」
「1951年,東頭村大火。」
「我父母都在那場災難去世,我當年才2歲,是教會的神父救下我。」
莊世楷這段記憶來自前身,不過記憶當中根本沒有畫面,只有神父和他說話的語氣。
那年他實在太小了,遭遇到再大的災難,腦子裡都記不住場景。
就連收養他的神父都已經過世。
前身能夠活下來本身就很不容易,再到後面讀書、考警校,最後成名一名警察,簡直堪稱勵志。
莊世楷甚至懷疑根本沒有真正的前身,那些記憶、周圍的環境,全都是系統給他預設的背景。
既然有背景,那就用起來唄。
免得被人發覺出不對。
當然,原本那位莊世楷是信教的,現在他可一點都不信教。但是和先前那位莊世楷一樣,他每個月都會捐一點錢給教會的孤兒院。
說有人情味一點是為報恩,說的現實一點,其實就是為一個身份買單。隔三差捐點錢沒什麼大不了。
雷洛則是站在旁邊點點頭悵然道:「喔。」
「我老家也在東頭村。」
雷洛的話點到即止,帶著莊世楷一起走向豬油仔的方向。
莊世楷這才恍然大悟,忽然明白雷洛對自己這麼親近的原因。
我就說嘛。
雖然我的表現很不錯,但是洛哥對我已經不止是欣賞了。
簡直太親近了。
我還認為是顏值帶來的附加效果,兩個人帥帥相惜呢。
原來兩個人不僅祖上是老鄉,在港島還是同村。
要知道,當年九龍東頭村大火,燒火民屋五百多間,災民兩萬餘。
在五十年代的港島可是一次大事件。
有這麼一層原因。
洛哥肯定會多照顧他點兒。
莊世楷仔細一琢磨就想起來,雷洛家裡不止也受災,好像就連初戀愛人一家人都死光了。隨後雷洛才在舞廳裡遇見白飯魚的女兒,靠著老丈人出資飛黃騰達。
只不過,那位初戀愛人好像提前被親戚帶回大陸,應該沒有出事,或者兩年她和洛哥還有再見的機會。
至於說洛哥靠老丈人上位?這一點都不無恥,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