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的衝鋒隊警笛響起,衝鋒隊督察「張志恆」拉開車門,穿戴著頭盔,背心,率隊沖向金鋪門口。
衝鋒隊為總署設立的巡邏隊,每輛車一組,每組配備五人,專門在固定區域巡邏。
另外,三輛車為一支小隊,每支小隊採取三班倒制度,二十小時執勤。也就是說每隊只會有「一輛車」在街上開,而每輛車裡,則有一名組長、一名車長、一名便衣、一名巡邏警員、以及一名通訊警員。
張志恆作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隊的小隊長,也是「白班車」,編號「nst71」的車輛組長。
「nst71」車便負責九龍區域的巡邏。
張志恆在收到總臺傳來旺角發生的金鋪劫案後,恰好巡邏至附近,旋即開著警車,鳴警笛,三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
「上!上!上!」只見張志恆戴著鋼盔,手持衝鋒鎗,穿戴著整齊的防彈背心,表情悍勇,快步沖向金鋪。
衝鋒車的車長既「司機」,則是按照條例留在車上待命,其餘的便衣、軍裝、通訊警員全部戴著鋼盔、背心、手持槍械跟隨長官衝鋒。
「噠噠噠!」兩名靠近金鋪門口的劫匪,當即察覺到動靜,迅速回頭舉起ak步槍,噠噠噠,抖動著槍口,朝著門口射出一梭子彈。
第421章 大哥!我不討老婆了!
「叮叮叮!」子彈激射在路邊車門。
張志恆迅速彎腰俯身,緊緊貼在車頭旁,隨後側頭看向金鋪內,給身旁的三名組員打出手勢:「分散挺進。」
「yes,sir。」三名警員低聲應命,抱著槍械分散在街道旁的幾輛轎車背後。
「噠噠噠!」張志恆探出槍口,一串子彈再度掃向劫匪。
「噠噠噠!」三名警員馬上同時起身,舉起武器,對劫匪進行火力壓制。
「有四個警察還有一輛警車!火力很猛!」兩名劫匪迅速縮頭,躲過子彈,回頭朝大哥喊道。
張志恆等五人都是半路收到情報,提前換好裝備上場。他們雖然沒有人手一把步槍,但是已經配齊衝鋒車上的最好裝備。
除了防彈頭盔、防彈背心外,還有兩把衝鋒鎗,一把霰彈槍,以及兩把手槍,若干催淚瓦斯。
「比預計要快兩分鐘!」
陳一元抬起手錶,再看一眼分鐘:「不要怕!是巡邏用的衝鋒車!」
「噠噠噠。」
「大哥!」
「那我們怎麼辦!」振國、興國兩人持槍朝門外對射,一邊頑強抵抗張志的進攻,一邊扯開嗓子大聲喊道。
這時陳一元拿起面前的揹包,迅速拉上拉鏈,背上肩膀,回頭說道:「見好就收!」
「知道了!大哥!」
金鋪裡的強軍、強業兩人同時大喊,接著一人拿起兩個揹包掛在肩上,不忘幫振國、興國兩兄弟的那份也拿上。只是動作顯得有些沉重。
陳一元背著揹包跨出兩步,忽然又回身拎住面前漂亮女櫃員的脖子,眼神不善的盯向她道:「跟我們走!」
「包你平安!」
劫匪有人質不用是傻瓜。
很顯然,他們不是傻瓜,懂得利用一切能夠利用的籌碼,店裡有男經理不抓,偏偏抓女櫃員當人質,無疑是看中女櫃員的力量弱,膽子小,更加安全,更適合當作人質。
「不要啊……」女櫃員面露驚恐,大聲喊叫的搖著頭,可還是被陳一元用槍頂著胸口,推在前面走出金鋪大門。
強軍、強業兩人有樣學樣,拉過身前兩名短髮櫃員推到身前,舉槍頂著她們向前走去。
三名瑟瑟發抖的女櫃員,很快便在罪犯的威脅出現走出到門口。
張志恆看見有人質出現,馬上靠著車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