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丟人現眼的撲街仔!」
這時劫匪已經脫離拍攝範圍,攝影師結束工作,回憶起剛剛的畫面,嘴裡還不饒人的罵罵咧咧。
雖說每個人都爹孃養的,但是穿上制服就有穿制服的責任。
何況,那麼多警員拼命和劫匪打!還有警員犧牲!
一個警官卻跪地投降?
這算什麼?
你站著肥仔警長的位置上看,他自私一點或許沒什麼錯,畢竟都是為家庭考慮,人人都想活命。可當警察就要接受犧牲,就要對「罪行」挺身而出對抗!
該站出來的時候不站出來,那就是辜負身上的制服!辜負納稅人的錢!
理解他?老老少少,男那女女,港島幾百萬市民們沒那麼多聰明人,他們滿腦子都是小市民精神,「一哥」理解你,他們都不會理解你!
警隊自70年代努力培養出的形象。
他這一跪全給的跪沒了!
「樂小姐!這條帶子播不播?」攝影師扭頭看向旁邊的樂慧貞。
只要有點新聞常識的人都知道……
這條帶子播出來會有什麼影響!
裡面還有劫匪射殺人質、警隊強攻的片段呢!
「啊?」
樂慧貞楞神一下,旋即抬起頭道:「不播!」
「不播也得播!」
肥仔攝影師突然耿起脖子。
樂慧貞苦笑一下:「那就播!」
「好!你繼續負責現場拍攝,我把帶子送回臺裡。」
「馬上就能播一個特別報導。」
肥仔有些興奮。
樂慧貞點點頭,扛起攝影機道:「好。」
其實,她一開始會拒絕單純是出於「私信」,不想讓男神受到影響。
可是警隊是警隊!
男神是男神!
一個警員的表現不能代表整支警隊。
於是在攝影師擺出態度以後,樂慧貞也只能選擇妥協。
畢竟對於新聞人來說但凡拍到爆炸性新聞,那可不是說不瞞就瞞的,一個人單獨拍攝還好說,要是有兩個人以上基本不可能攔下來。
除非有人用錢封住整個電視臺的嘴!
而莊世楷也料到這一點,根本不擔心新聞會播不出去。反正他沒給的電視臺打錢,陸明華也不知道自身落入一場佈局當中,更沒機會給電視臺打錢。
至於樂慧貞?她除了熱衷於追靚仔,還指望她趕什麼?她只是個小記者,攔下新聞的膽子都無,乖乖聽話坐好動起來就行。
很快,肥仔攝影師下樓騎車,帶上錄影帶趕回無線臺。
樂慧貞扛著攝影機,蹲在警戒線外。
十分鐘後。
無線臺。
緊急新聞。
「各位觀眾,中午十一點三十分,旺角發生一起金鋪搶劫案。」
「目前罪犯攜帶贓物逃進旺角福盛大廈,警方已經把福盛大廈包圍,正在有序撤出大廈居民,搜捕罪犯……」
「據悉,警方和劫匪在大廈中已發生交火……」
「此外,警方與劫匪前段交火中,雙方互有死傷,當場劫匪兩名,犧牲警員五名……」
「現在播放前段的交火畫面……」
這時運來茶樓、半島酒店,各個警署食堂、市民家中……一個又一個的人看見電視新聞,紛紛停住手上的動作,抬起頭看向電視畫面。
這個點本來播放著午間口水劇,又港島大部分公司、居民習慣的用餐時間,無線臺收視率奇高……切換成緊急新聞以後,收視率更加飆升。
新聞直播則在唸完速報稿件以後,馬上把畫面切到警匪的交火畫面……這是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