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螞蝗,餘清媚小時候聽餘英才說過,有一個男人就是那個東西從腳上的傷口直接進入了他的身體,然後他全身的血液都被它吸完,最後,螞蝗從他頭頂給衝了出來,當然,那個男人結果是死了。
自從聽過這個故事之後,她對那種東西就怕。
“小菁,你想去啊?”
於伊菁點了點頭。
“哥哥,你想去嗎?”
坐在副駕駛位上的於逸霖視線終於從掌中游戲上收回,睨了眼窗外,那忙碌的景像,看著大家褲子挽在膝蓋的位置,雙腿在泥水裡,小眉峰蹙了一下。
“不想去。”
“爸爸,你想去嗎?”
於伊菁轉頭,問著自己於向耀,向來,爸爸對她說的事,都會點頭。
“一會讓你外婆聯絡一家親戚家,我們一家四口去插秧。”
“耶!”
於伊菁舉著小手揮舞著。
※※※…
因為一家子的到來,家裡一下子變得特別的熱鬧,隔壁的鄰居都來竄門,都知道餘清媚嫁得好,老公家裡特別的有錢,還有兩個孩子,而宋秋香這鄉下的房子,裝修的比以前更漂亮了,家裡的舊家居都換了一遍,特別是,曾經那張斷過腿的床。
“媽,我們想去田裡幹活,前面堂嫂家的那個田我看到還空著,一會我們一家四口去把秧給插了。”
吃完飯,餘清媚開了口,旁邊的於伊菁臉上的笑容特別的大,一副激動的模樣,除了,於逸霖表情有些不太好。
“呵呵,是要體驗生活嗎?”
宋秋香笑著說,點頭,去了房間拿了雙水鞋給她。
“一會你穿上這個,就不會有那東西吸在你腳上了。”
“外婆,什麼東西?”
“當然是,好東西咯。”
餘清媚阻止女兒繼續問,她一會倒想看看這個古靈精怪的女兒腿上有了那東西,會是什麼反映。
說來也奇怪,她自己的個性不是那種活沷好動的性子,而於向耀更是如此,這個女兒卻好像性子長偏了,小嘴特別會說,特別甜,家裡的爺爺奶奶看到她,臉上的笑容就沒有斷過。
於向耀換了套運動裝,腳上換了雙人字拖鞋,往那一站的時候,餘清媚忍不住笑出了聲。
“怎麼,很難看?”
於向耀蹙眉,他自我感覺挺不錯的,第一次穿這樣的衣服,甚至,還穿著這樣的鞋子要下田。
“不難看,就是感覺,很有風味。”
餘清媚抿唇笑得很好看,臉比以前圓了很多,特別的有韻味,身上換了件T恤,搭配了一條七分牛仔褲,腳上穿著母親剛給的水鞋。
兩個孩子都沒有換衣服,一家四口往田裡走去。
路上,總有些村裡的人打招呼,停步站在那看著這四口。
東西都準備在那裡,除了餘清媚,其它三人,基本是屬於沒有見過這類活怎麼幹的,她下了田,鬆開手裡的秧,說教著。
“這個,分兩顆在手裡,三個手指挰著直接插在泥裡就好,隔十厘米一顆,一直排下來,會了嗎?”
其它三人均在岸上點頭。
“媽媽,這太簡單了!”
女兒大聲的說著,不以為然的揮了一下手,褲子一提,顫顫的下了水。
“好涼。”
於向耀脫了鞋子,長腿一跨,白皙的腳掌慢慢的陷入泥水裡,再抽出的時候,那黑色的泥土讓他的薄唇抿了起來。、
他直接走了過去,站在餘清媚身邊,目光灼熱的看著她。
“以前,你經常做這事?”
“做過幾次,後來,我怕水裡的螞蝗,我媽就不讓我幹了。”
餘清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