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野是他人生中的一盞明燈, 讓他切實明白為自己前途奮鬥雖然辛苦,但滋味是甘甜的。積極向上比玩鬧混日子好的多。
他本想找個合適的機會將自己的好朋友介紹給張野,現在張野透露出來的不樂意, 讓他左右為難。
「高考完放暑假,他過來玩兩天就回去了,不會耽擱太久,這樣,我去接你行嗎?」
莊嚴頭戴太陽帽, 穿著藍色短袖和牛仔短褲,一雙白色運動鞋,十分清爽俊帥的打扮,眼睛狹長, 帶著溫柔的笑意,走過來問:「怎麼了?有什麼事嗎?」
曾橋笑著說:「沒事,我和你說過的, 我的那……那口子, 他也要出來, 我們先去接他吧。一起吃個晚飯,然後在市區裡轉轉,看看夜景。說真的, 沒什麼可看的,畢竟不是旅遊城市,高樓大廈哪兒不是這樣?小野,你收拾下,我很快回去接你。」
張野扶著額頭一陣暗惱,他的反應太大了,又有點丟人,嘴上說不在乎,認為自己的付出比曾橋少,不管什麼時候都能抽身而出,不知不覺中已經變了樣子。他在自己還不曾察覺的時候已經一頭栽了進去,這分明是吃味霸道又嘴硬的戀愛小情侶才會有的情緒。
抓了抓頭髮,起床鑽浴室去洗澡,沒多久他便從裡面出來,沒穿上衣,還殘留的一滴水珠順著肌膚紋理滑落,回到臥室套上準備好的白色短袖,這還是曾橋陪他一起買的,兩人都覺得還行,就買了兩個不同的圖案。放假後他大多數時間都縮在家裡哪兒也不去,所以這是他頭一回穿。
他剛出電梯門,正好看到曾橋的車停下來,曾橋帶著墨鏡,但他還是一眼就能認出來,無法不承認,這人天生適合生活再萬人矚目的氛圍中,哪怕一身普通裝扮也能穿出別樣的味道。只是這種粘人粘的像條狗一樣的習慣得好好改改,比如現在,他剛走下臺階,曾橋已經伸出手要來勾他的脖子。
「我們算不算心有靈犀?不然怎麼會穿同一款衣服?」
張野拍了下他的胳膊,示意他旁邊還有他的朋友看著。
原文中因為作者筆立不夠的原因,所以莊嚴這個角色顯得有點模糊,只知道長的好看家境好,但是見了真人才知道什麼叫溫潤爾雅,像是一道潺潺流過的溪水,讓人只覺得舒服,卻也不太好親近,那股清冷貴氣逼人,讓人無法視而不見。
「張野,你好,我是莊嚴,聽曾橋說起過你好多次,這次終於見到真人了,很高興見到你。」
張野有點不好意思,和他打了個招呼,覺得先前自己耿耿於懷的樣子有點太難看。其實他還有點懷疑,曾橋的眼睛是不是長瘸了,身邊這麼好的尤物不要……當然,小說人物的命運不是掌握在自己手裡的,當他沒說。
「你好,這兩天一直在瘋狂補覺,他先前和我提過有朋友要過來玩,我記錯了時間,不好意思。」
張野話說的好聽,更多卻像是安撫自己一開始的浮躁,再找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掩藏自己心底的那絲嫉妒和不安。
三人上車打算去曾橋和張野都喜歡的那家飯店吃飯,路上曾橋抿著嘴笑,聽他們兩人聊天,對於自己做的那些糗事也只是聳聳肩。
「這人剛轉去學校一天就和我發資訊說他有了一見鍾情的物件,我當時還覺得奇怪,能被他這麼優秀的人看上的應該更不簡單,果然……大學霸呀,他怎麼走了這麼好的運氣,我要是同桌換成學霸,估計我也考b市了。」
張野笑了笑:「如果要不是曾橋和我套近乎,我估計連話都不會和他說。」
曾橋聽到這話就委屈,趕緊控訴道:「我那天本來是想和他交個朋友,拿了盒酸奶給他,他卻拿剩飯和我做交換,氣死我了。」
張野看了好幾遍,莊嚴的臉上並沒有任何的不妥,發自真心的笑很感染人,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