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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我也許真是個混蛋。無可救藥的混蛋。

明致給我留下的不多,只有他的幾本日記本,一塊歐米茄手錶,我看了很久,才想起這是我和他在一起第一年給他的生日禮物。那隻表不到4萬,對於我這個階層其實不算什麼,但他卻一直抱怨我花錢太多。我當時心裡想這算什麼,以後我會給你更好的。

結果真到了以後,他什麼都沒有向我要。

我回到家,太太精心煲了豬肺湯,我勉強喝了一點,回到書房看明致的日記本。翻開最上頭的一本,第一頁全是模糊不清的字跡,似乎還有眼淚的痕跡。我皺著眉,從那堆被眼淚暈開的字型中艱難的辨認出開頭。

【我今天才知道,楚結婚了。】

【他門的照片在報紙上登出來,看上去很完美,他一直在笑,新娘也很美麗。所有人都很高興,除了我,我很想對所有人說楚是我男朋友,但是不行,因為我們很久之前就分手了。】我看不下去了。

實際上,結婚對我而言本來不算什麼,僅是人生的一個章程。我和太太沒有什麼感情,但在這十幾年相濡以沫,我也沒覺得哪裡不對,太太當年她有自己的愛人,最後卻和我結婚,就和我與明致分手,選擇了她一樣。我們都沒有要情人,是因為我們兩個希望彼此有個穩定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支撐我們的家族事業。我一直以為這是很正確的……除了,今天。

今天,明致日記本短短一句話,就讓我動搖了。

我抱著他的日記本,想繼續看,又不敢看,就這樣坐在書房坐了一宿,屋外日頭漸白,我感覺我是睡著了,不然意識怎麼會這麼模糊呢,朦朧中,我只能把他留給我的東西抱的更緊,那日記本沉甸甸的壓在我心上,壓得我心裡發痛。

第2章

之後,我從沉睡中醒來,發現我正躺在床上,懷抱裡依舊沉甸甸的,不過那是一個人。

我眨了眨眼睛,猛地從床上跳起來。懷裡的那個人被我吵醒,揉著眼睛看著我。「你幹什麼呢,楚,好晚了,睡覺吧。」

這個聲音讓我意識恍惚,但不會錯的,是明致,是明致的聲音。

可怎麼會是明致呢?

我不可思議的看著他,一動不動的看著,好像一不小心,明致就會消失在我眼前。雖然房間很黑,也沒有開燈,但我卻好像可以清楚的看見他每一個表情,他的臉,他的動作。他睡眼朦朧卻很擔憂的看著我。

「明致。」我突然伸手把他抱住。

我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也不想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只知道現在他就在我的身邊,要牢牢的抓緊他,不然他就會離開,這是一個新的夢境嗎?如果是的,無疑是美夢,最好的美夢……

明致在我的懷裡微微掙紮了一下,看上去有些窘迫,但我緊緊抱著他,就像要把他揉進骨頭裡面一樣,他使勁掙扎也沒掙脫開,最後只能叫到,「快放開我,楚,你搞得我好痛。」

怎麼能放開呢?放開之後你會到哪裡去?我心裡暮然一酸,都要流出眼淚來。

明致察覺到我的不對勁,遂安靜下來。他被我靜靜抱著,即使我再那麼用力也不吭聲,過一會,他輕輕拍了拍我的背,「你怎麼了?」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沉默片刻,才悶悶的說,「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離開你,十幾年,然後你死了。」

他笑起來,「你會離開我嗎?」

我不說話。

見我沒動靜,他輕輕閉了下眼,又說,「傻瓜,夢都是反的。」

我心裡一沉,是的,夢都是反的,他現在在我懷裡,其實是一片鏡花水月。可為什麼,我卻覺得這就像現實一樣呢?

如果這是現實多好啊,明致沒有走,沒有離開,他還在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