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好似在懺悔的陳依依,我自責道:“對不起,我那天不是……”
好似沒聽到我說的話,陳依依眼神有些空洞地繼續說道:“雖然我知道早晚會跟夏明軒分手,但其實昨天真發生了之後,我心裡還是忍不住地覺得疼……”
哎……所以照這麼看來,我個人覺得,陳依依對夏明軒肯定是有感情的。
這好像是一句廢話,如果沒感情,當初也不會決定在一起。
只是在感情發展的過程中,她自己沒好好經營,聚少離多的情況下,導致被人趁虛而入。
如果單純從夏明軒和陳依依兩個人感情的角度上來看,男方其實並沒有什麼過錯,兩個人走到這般田地,是女方的責任。
但現在的情況是,夏明軒在倆人還沒明確分手的情況下,就迫不及待地進入了下一段感情。
好巧不巧的,他這一腳踏兩船的行為還被撞了個正著。
這瞬間就讓原本還對他帶著歉疚的陳依依,可以順理成章地站在道德制高點對他進行唾棄,一點負罪感都不存在了。
而原本在這段感情中受了委屈的夏明軒,直接就面臨了社會性死亡。
所以說,這個故事教育我們,不論男女,遇到性情冷淡的另一半,如果不是愛到死去活來上趕著想要用自己的熱情把對方捂熱的,一定要快刀斬亂麻,乾脆點及時止損。
不然你看看夏明軒,一手好牌被打得稀爛不說,還被這兩天網上的各路水軍和吃瓜群眾,噴成了篩子。順帶著,連夏明軒的公司,都遭了殃。
所以他們公司的公關部昨天下午緊急發了宣告,大意是,夏明軒這檔子破事,屬於員工個人行為,公司不知情,更無權干涉。關鍵是這事兒它不違法,所以站在公司層面,也只能在道義上進行譴責,順便對陳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時,呼籲廣大網友理性看待,不要上綱上線,遷怒到他們。
言下之意就是:求求諸位鍵盤俠,高抬貴手,別傷及無辜。畢竟底下員工私自亂搞,我們也很冤,但你要說因為這種感情方面的事情就開除人家……面子上抹不開,也不好這麼直接。所以最好的結果是,這倆人迫於壓力,自己主動提出離職。
至於陳依依這邊,星期六晚些時候,已經用外交辭令發了宣告。
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深表遺憾。這是他國內政,我們無權干涉,所以尊重人家的選擇。但站在道義層面,我們還是要對過錯方表示強烈譴責。
當然,私底下,小悅和袁曉儼然已經讓水軍把夏明軒和那小三塑造成了男版潘金蓮和女版西門慶。
邏輯上沒什麼大問題,唯一就是……這樣一來,豈不是把陳依依比做武大郎了?
對此,袁曉義正言辭的言之鑿鑿,他說我這種想法格局明顯就小了,要把格局開啟。
首先,樣貌肯定是次要的,即使我們陳總美若天仙,他夏明軒該出軌不是照樣出軌?大朗再醜,金蓮不還是嫁給他了嗎?所以不要糾結外貌,要看事情的本質,尋找大朗和陳總之間的共通點。
那倆人的共通點是什麼呢?
首當其衝的,也是最根本的一點,大朗和陳總都是創業者。
大朗賣燒餅,陳總做內容。本質上都是在創造價值,是不是一毛一樣?!
其次,大朗為家庭,起早貪黑,勤勤懇懇;陳總為公司嘔心瀝血,兢兢業業。是不是殊途同歸?!
這麼優秀的兩個人,潘金蓮也好夏明軒也罷,竟然不知道好好珍惜,還去外面偷人。
你說是不是該死?!
是不是該浸豬籠?!
是不是應該遭到廣大網友的唾棄?!
雖然陳總大人大量,選擇理解,選擇包容,選擇原諒。
但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