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想著在家裡無聊,又開始折騰起來。
打電話問過雲華的建議以後,在市區開了一家超市。
或許他真的是有幾分財運,居然越做越大。
慢慢的周邊幾個市縣,都被他給滲透了進去,更是往別的省市發展過去了。
趙秘書和文助理又被他給招了回來,這兩人是他開廠的時候,就跟著打拼的。
後來公司破產之後,兩人也去其他地方上班。
但是哪怕你再有才能,要插入別人的領導原來班底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聽到原來的老東家召喚,兩人立馬辭掉那邊的工作就回來了。
這一次楊志興也沒虧待他們,一人給了超市百分之五的股份。
算是對他們當初對自己不離不棄的獎勵。
讓兩人更是對楊志興忠心耿耿,認為遇到了自己一輩子的伯樂。
這時,反倒是那楊春香後悔不已了!
那小白臉一直被自己藏的好好的,怎麼那一次就沉不住氣,非要把他帶回家裡來呢。
要是不把他帶回家,那楊志興是不是就像以前那樣發現不了?
也就不會跟自己離婚,那自己現在還是那個高高在上的楊太太!
那樣又能過回以前那奢侈生活了!
她離婚的時候,手上確實有好幾百萬,按理來說過個晚年是綽綽有餘的。
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她居然犯上了賭癮。
手上那幾個錢,又經得起幾次的折騰?
到了後來,把她父母給她的那套房子都給賣了,輸在的賭場裡面。
她的哥哥嫂嫂,本來就因為她父母把房子給了女兒,沒給他們,而對他父母很大的意見,都早就沒跟父母來往了。
可現在見楊春香居然把房子都給賭輸掉了,就更是氣急!
想到自己兒子要結婚,可都沒房子呢。
可他父母不心疼孫子不說,只心疼這個不知所謂的女兒。
從那以後,她大嫂直接對他大哥說,“要麼我們倆離婚,要麼就跟那邊斷了關係,以後他們家的家產我也不眼饞,只是老了以後也別盼著我攏邊!”
她男人能怎麼辦呢?孩子都那麼大了,肯定是選擇妻兒了。
誰叫父母做的太過分了,讓他也有很大的意見!
以前沒說,只是因為所謂的孝道,而且這個妹妹還會時不時的拿些好東西回來。
而現在被妻子一逼,那他肯定只能選擇自己小家了。
就沒有想過,以前楊春香沒跟楊志興離婚之前,他家裡三個孩子的衣服,可都是楊春香給買的。
更不要說她媽給的那套房子,其實也是她自己的錢買的。
只不過一家子都是自私自利的人,要把那些東西都當成自己的囊中之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