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就是忍成精神病,會要了她自己的命。
要不就是忍成神經病,會要了他們的命!
反正在原主死之前,后街那個女人直接大爆發。
再有一次那些街道辦上門再次說那些話的時候,突然發瘋。
直接拿了一把砍骨刀,把街道辦的人跟她男人當時就砍成了兩死三殘疾!
這也為原主後來滅羅家滿門,奠定了框架基礎
最後羅衛東也知道,跟雲華想要好好過已經不可能了。
於是決定聽他孃的,跟他雲華離婚,趁著自己還年輕好趕緊找一個。
這天抱著孩子上了門,說答應離婚,但是孩子他不要。
他又不傻,既然決定離婚了,肯定不願意帶個拖油瓶。這樣他以後再找,正如雲華所說的,行情都能夠抬高一截。
雲華點點頭,“孩子給我帶倒是可以,那你以後每個月準備給孩子多少錢的撫養費?”
這是羅衛東他娘就在一邊說風涼話,“你這個貪心不足的女人,你這是鑽錢眼去了!”
雲華沒有理她,只是看著羅衛東。
羅衛東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說道,“我沒錢。”
“沒錢也行!既然你不願意養這孩子小,以後孩子出息了也不用養你老。這點你沒意見吧?”
“還出息嘞!一個賠錢貨而已,有什麼出息?
兒子,答應他!以後娘給你娶個好媳婦,再生個給我生個白白胖胖的好孫子!”
他娘在一邊很是不屑雲華的話!
“那行!空口無憑,立字為據!你寫下跟這孩子的斷絕書,著重說明現在從來沒養她小,以後絕對不會讓她養老就行!”
然後兩人順利辦了離婚證。
把孩子給她娘抱著,借了一輛板車,跟她爹把自己當初陪嫁的傢俱箱子,以及兩床棉被都拖回了齊家。
第二天雲華就把羅衛東寫給孩子的斷絕書,去了報社直接登報留證。
這張紙對於後世來說,是沒什麼作用,但是在這個在這個年代來說,那還是算得了數,尤其是登報公佈了之後。
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平靜而又充實。
雲華她娘還沒有退休,於是雲華每天都是抱著孩子去上班的。
不說她自己的工作本就清閒,這還有一個比她更清閒的鄭美麗在呢!
雲華在五個月前,給鄭美麗吃了一顆生子丹,現在她的肚子裡剛好五個月了。
她舅舅擔心她會在店內磕著碰著,要他請假算了。
可她也不清說是在家裡太無聊了。
不過倒是老老實實的,天天坐在雲華的櫃檯內,不會出去亂晃。
其他幾位售貨員,年齡都比雲華大,都是媽媽奶奶級別的,見小傢伙一逗就笑的樣子,都很喜愛。
只要有空閒,大家都搶著抱一抱。
等孩子三個月之後,就有人給雲華繼續拉起了線。
雲華朝她笑笑,“大姐,孩子還小,我真沒想這些,以後再說吧。”
“哎呀,就是孩子小,別人願意接受,因為還帶得親。”
雲華還是拒絕,要是有可能,她壓根就不想嫁人。
不過想想現在這個年代,可能有點困難,但是該爭取她還是想要爭取一下。
雲華想到的是,他二哥去當知青已經好幾年了,也該把她弄回來了。
可別還像前世那樣,被人算計娶了個村姑。
村姑倒也罷了,可是那個村姑卻是個混不吝的,實實在在的伏弟魔!什麼東西都只管往孃家搬。
原本他二哥每個月有他爹孃的補貼,在那裡過的也很舒適。
可就被那個女人都把錢補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