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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管只有幾步之遙,他非要開車送我回宿舍,礙於公司下班經過的人很多,如果被他們見到我們在人前拉拉扯扯,勢必十分的難堪。不得已,我只好勉為其難地上了車。

“曉雨,RAIN的演唱會門票我弄到了,演出時間就在這個禮拜六,一起去看好嗎?”今天一上車,他便討好地遞上鄭知薰的演唱會門票。

“不去!我沒時間!”儘管看到那張票後,眼睛已經綻放光芒,最後還是咬咬牙拒絕。

“去嘛!你就算跟我生氣,可是人家RAIN又沒得罪你,幹嘛跟他的演唱會過不去啊!錯過這次,下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再來哦!”他不罷休,接著說道。

“我說不去嘛!別煩了!停車!我到了!”車子剛一停穩,我便自開車門跳了下去。他在後面叫住了我:“曉雨,看在這門票是我在售票廳排了一整晚的隊才買到的份上,你不去挺可惜的。要不這樣,我把票給你,你一個人去,我不去還不行嗎?”說完他走下車,尤自將一張票塞進我的手裡後,駕車揚長而去。

捏著那張還有他餘溫的票,心情複雜極了,去吧,等於接受了他的道歉,不去吧,RAIN的演唱會真是千載難逢,錯過一次又不知道等多久。既然他說他不去,那這麼說,就算我去了他也不會知道啊!如果他以後問起我有沒有去看,我就一口咬定沒去看就行了。好,就這麼定。想到這些,心情豁然開朗,一路踏著輕快的碎步回到宿舍。

納悶

由於演唱會在另一座城市B市,禮拜六我起了個早,一路搖搖晃晃,足足乘了四個小時的公車,總算到達B市。下車後便在報亭買了一份當地地圖,再發揮不恥下問的精神,終於弄清楚該市中心音樂廣場的路線。再幾經週轉,便穩穩當當坐上開往音樂廣場的直達公交車。一摸額頭,早已香汗淋淋。

這輛公車還真不是一般的慢,原本只有三十分鐘的路程,沿路兜兜轉轉,停停走走,上上下下,硬是讓公車開了一個半小時有多才算到達。途中的輾轉和顛簸,幾乎磨滅了我一半的精力,趕到會場,看離演唱會開始還有一個小時。再加上一路忙著搭車,轉車,早已飢腸轆轆,只好在附近找一家餐廳慰勞慰勞肚皮。

吃飽喝足,跨出餐廳門,我便傻眼了。剛剛來的時候,只忙著找餐廳,竟忘了留意周遭的地形,此時我連從哪個方向來的都搞不清楚了!不由得急得直跺腳。

“小姐,請問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嗎?”聞聲我見到一個白領打扮的男生。

他咋一眼看上去,長得還挺養眼的,後來一經細看,才發現原來他是個鬥雞眼,就是明明看著我,而眼神卻好像望著別處的那種。

心裡暗自叨唸,不能以貌取人,他除了眼睛難看點,其他方面還是挺不錯的。身處異地他鄉,難得有人會主動搭訕,又是那麼善意的“眼神”,我何必還要挑三揀四呢!

“先生,是這樣子,我是從T市來的,我想去音樂廣場,你能告訴我怎麼走嗎?”

“哦,這離那裡就沒有多遠啊!不如這樣,我送你過去吧!”他邊說邊指向他身後的小車。

我看了他的小車的一眼,暗想,我當然知道沒多遠啊!嘴上卻說:“這個,還是不用麻煩你啦,你只需要告訴我往哪個方向走就可以啦!”

“沒關係啊!真的沒有多遠,放心我不是壞人,一定會將你安全送到!”他也許看出我內心的掙扎,勸說道。

我想了想,好像沒什麼充會的理由拒絕,只好說:“好吧!”

上了車後,車子快速調頭,一路賓士而去。熟悉的音樂廣場映入眼簾,不禁暗自慶幸,還好這傢伙不是壞人,不然自己人生地不熟地一個人,如何是好啊?

車子剛一停穩,我說了聲謝謝,快速地跳下車。鬥雞眼男追下車來,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