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聽完楊冰的話,直接搖了搖頭。 “不行。” “如果這把槍真的如你說的那樣,維護成本高,維護繁瑣,那麼它對於士兵來說,就不是一款成功的武器。” “戰場環境複雜多變,士兵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保養一支槍,所以你們的任務就是設計一款,既容易保養,又好用的武器。” “所以,這款槍,你們在思量一下,看看怎麼改進。” “是,多謝王爺指點。”楊冰聽到林逸的話,連忙應了一聲。 一旁負責記錄的人員,連忙把林逸對於這支槍的評價和改進方向,記錄在本子上。準備回去之後,跟負責研製這款槍的工程師提出改進意見。 “還有什麼好東西,都拿出來看看。”林逸很滿意楊冰他們的工作態度。 對於林逸來說,在一款武器的設計上,不能怕犯錯。只有透過不斷的試錯,才能造出更好的武器。 相比較士兵們的生命而言,這點試錯的成本,那可以說是忽略不計。 聽到林逸的話,楊冰對著另外一名士兵招了下手,那名士兵就立馬就一路小跑,來到了兩人面前。 “王爺,這是我們研究所最近研製的一款小玩意。” “設計理念就來自我們之前設計的迫擊炮。” “我們當時想著如何才能加強基層步兵班的火力,所以我們當時想要設計一款可以單兵攜帶,並且容易操作的小型武器。” “用來彌補火炮與士兵透支手榴彈之間的火力問題,所以我們參考迫擊炮的原理,設計了這款手炮。” “這種手炮,只需要裝填特定的彈藥,就可以炸藥投擲到最遠150米的範圍,這大大加強了步兵班的火力輸出。” 說著,楊冰就拿出一個只有30多厘米的小玩意。 這亂武器,一頭是個圓柱體,空心的,而另外一頭,則是一個鐵桿,而鐵桿的一端,還有一個類似於腳踏板的東西。 林逸怎麼看這玩意,怎麼都像是小櫻花在二戰時用的擲彈筒。 “厲害啊,這玩意都能造出來?”林逸在心裡感慨。 要說這擲彈筒,的確是單兵作戰的大殺器。 它可以發射士兵們隨身攜帶的手榴彈,可以將手榴彈投擲到幾十米,甚至上百米的距離。 在實戰中,一些經驗豐富計程車兵,可以利用擲彈筒,對一些重火力點,進行定點爆破,完全可以做到指哪打哪的地步。 那個時候,可是給後世的我軍造成了巨大傷亡。 林逸從來沒有給楊冰他們提過這種武器,但是楊冰他們還是自己想到了。 雖然這款武器的面世,可以極大的增強士兵的單兵火力,但是他也有一個不大不小的缺點。 這個缺點就是發射彈藥。 眾所周知,在後世的小櫻花軍隊裡面,他們由於有很多擲彈筒,所以他們的手榴彈大多都是圓柱體樣式的手榴彈。 在民間,很多人都稱呼這種手榴彈叫香瓜雷。 這種手榴彈由於需要在必要時刻,充當擲彈筒的發射藥,所以它普遍裝藥量就比較大。 而裝藥量大,也就意味著,它的殺傷力很大。 而且,由於他可以充當投擲物,也可以用手直接投擲,對於士兵而言,他們只需要帶一種手榴彈就行,而不需要帶兩種,極大的減少了士兵們的負擔,也增強了擲彈筒的續航能力。 畢竟嘛,只要有手榴彈,那理論上,就是可以無線的投擲。 但缺點也是因為他需要充當擲彈筒的裝填藥。 所以在這種手榴彈的引信上,是做了雙保險。 一般的手榴彈或者是手雷,只需要拔掉引信,投擲出去就可以了。 但是為了匹配擲彈筒,小櫻花的手榴彈,在拔掉引線以後,還需要磕一下。 如果磕重了,自己的頭受不了,磕輕了,又不會炸。 林逸看著自己手裡的這玩意,他不由自主的看向楊冰問道:“你這雷,該不會也需要磕一下吧?” 楊冰聽到林逸的話,明顯的一愣,然後有一些疑惑的看著林逸。 “王爺,你怎麼知道的?” 林逸一聽這話,直接在心裡吐槽。 該怎麼知道?除了這個解決辦法,你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延時引爆的問題嗎? 一想到這個,林逸就感覺自己腦瓜子,嗡嗡的。 但是,無論怎麼講,擲彈筒他就是個好東西。絕對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