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強說道。
譚強與陳默討論案情,聽從陳默的工作彙報。
餘笙快到三點的時候,餘笙說道:“你們兩個接著討論,我要出去看看。
這麼大的雪,別再有房子壓塌的情況。”
譚強說道:“我和你一起去,不然這黑燈瞎火的,再出現什麼意外。”
陳默也說道:“是啊,餘書記,不說別的,我們幾個的命,可都在你身上啊,還是小心一點好。”
餘笙笑著說道:“壞人可不會受委屈,這麼大的雪,他們還不好好在屋睡覺。”
“那可不一定,風高月黑夜,殺人放火天,有什麼壞事,今天晚上做正合適,誰也查不到蹤跡。”
譚強堅決反對。
“你們兩個,一個是公安局局長,另一個是副局長,自己家的攤子還照顧不過來,跟我湊什麼熱鬧。
你們兩個忙自己的,想辦法把魚山縣的治安給我儘快整頓好。
派幾個信得過的同志過來跟著,讓他們辛苦一下,這樣總行了吧。
一會我把譚洪喊起來,他是常務副縣長,代表縣政府,我們兩個一起。”
譚強知道很難再改變餘笙的決定,只好讓陳默打電話。
餘笙也給譚洪打了電話,讓他在招待所等著,他們兩個一起到縣城裡轉轉。
先讓招待所做一大鍋麵條。
招待所的食堂,二十四小時隨時為領導服務。
二十分鐘後,十幾個警察過來了,全部是全副武裝。
“餘書記,魚山縣的情況,你已經有所瞭解,這已經是最好的力量配備了。”
陳默說道。
“好,謝謝同志們,辛苦同志們了。”
餘笙與大家握手。
警察的工作本來就辛苦,熬夜辦案是經常的事情。
他們只是沒想到,餘書記竟然要在夜裡去城裡檢視情況。
“同志們,咱們先去縣委縣政府招待所,我讓做一鍋麵條,咱們隨便墊墊。”
餘笙招呼大家,先去招待所。
譚強對陳默說道:“走吧,咱們也先混一口。”
等到出發的時候,已經是快四點了。
正是一天當中最冷,最乏的時候。
餘笙,譚洪,穿著招待所提供的膠鞋,冒著風雪出門了。
風很大,帶著雪花不停的打在臉上。
本來準備的有雨傘,可是根本撐不起來,一開啟就會被大風颳走。
沒辦法,只好當打狗棍了。
大街上的路燈,發著昏暗的光。
好多地方的路燈還不會亮。
“餘書記,這條街街叫人民路,東西長五里地左右,有財政局,文化局,電業局,還有。。。”
“我們不走這條路,去城中村,或者是貧困戶集中的地方看看。
還有,那些地方流浪者比較多,麻煩同志們帶我去看看。”
餘笙說道。
人都是感情動物。
一聽餘笙是真心擔憂百姓,不是作秀,很多人就紅了眼。
暴風雪特別煩人,讓窮人更難。
可是暴風雪也更容易識別出一個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