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隱沒想到徐綺南一聲不吭買了這麼多,他被孩子們喊到門口的時候,她還心虛地不敢抬頭看他,想想大概是從前簡志給她留下的心理陰影太多了。
兩個家世完全不同的人,因為彼此之間的愛慕短暫地走在一起,但時間長了,矛盾難免體現出來。簡志累死累活打一天工,賺個百來塊錢,而徐綺南吃兩百塊一斤的進口車厘子習以為常,哪怕她花的不是他賺的錢,簡志看了心裡都燒得慌。
久而久之,為了照顧他的想法,徐綺南儘量不穿媽媽給買的名牌衣服,不戴首飾,就連鞋子都換成了普通的國產品牌,花錢不敢大手大腳,怕傷簡志的自尊心。
說實話,謝隱覺得,簡志的自尊心這麼容易被傷害,難道是紙糊的嗎?
正常人的想法不應該是要努力上進給女朋友和在家裡一樣甚至更好的生活條件嗎?怎麼會讓對方為了迎合自己而委屈身段呢?
徐綺南的父母、閨蜜、發小們都反對這樁戀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簡志太摳門了。
摳門不是罪,簡志每個月打工還會往福利院打錢,是很值得敬佩的,可他怎麼能要求徐綺南也跟他一樣,去過那種日子?徐綺南父母能不心疼嗎?閨蜜發小能不心疼嗎?一個人愛另一個人的方式並不一定要從花錢上來判斷,但如果不願意為對方花錢,肯定是不夠愛。
更何況簡志給徐綺南送個一百塊錢的口紅,徐綺南轉手就會回送他幾千塊的鞋,他不也收下了?手機同樣是徐綺南買的,她怕他不收,還要撒嬌說想用情侶手機,怎麼就花錢討不著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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