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有時點點頭,死死盯著周翊茜的背影,審判長問完周翊茜,周翊茜大聲喊:“我不認罪,不關我的事,我是被冤枉的!”
審判長讓她控制情緒,確認她陳述完畢,說:“下面由公訴人就起訴書中的指控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趙有時早料到接下來的情形,無論公訴人怎麼問,周翊茜都拒不承認,周翊茜說:“那晚我根本沒有出門。”
公訴人說:“事發之後,你的口供上說,你當晚七點到凌晨兩點這段時間一直與你的母親在一起,之後你發燒,你的母親陪你在醫院掛鹽水。根據調查,與事實不符,在當晚七點到九點這段時間,你的母親並未與你在一起,你為什麼撒謊?”
周翊茜說:“我媽叫我這樣說。”
公訴人問完幾個問題,輪到辯護人提問,似乎所有的疑點都合情合理的轉移到了沈太太的身上,過了片刻,審判長要求公訴人提供證據。
公訴人說:“我方請求傳喚證人劉強出庭。”
法警帶著大劉進入,公訴人問:“證人劉強,你和被告人周翊茜是什麼關係?”
大劉說:“沒有關係,但是一起在酒吧喝過酒。”
“那你和被害人趙有為是什麼關係?”
“趙有為得罪過我。”
“被害人趙有為死亡一事,你知道嗎?”
“知道,我看見了全部的過程。”
公訴人說:“請你詳細敘述一下當時的情形。”
大劉說:“……那天我越想越氣,就想去找趙家兩姐妹報復,我趕到那裡,正打算上樓,就看見一個女人背對著我,站在樓梯上面,趙有為站在家門口,我看到後,馬上走開了,繞到了樓道的窗戶外面,然後我就看到她們說了幾句話,那個女人繞著趙有為走了幾步,沒過多久,我就看到那個女人把趙有為一把拉到了樓梯口,把她推了下去,然後我就跑了。”
公訴人說:“請你指出,當晚你見到的那個女人,此刻在法庭上嗎?”
“在。”大劉伸手指去,“就是她,周翊茜!”
旁聽席上一陣譁然,趙有時面無表情地看著,只有大拇指的指甲在用力摳著食指,食指很痛,可是仍舊無法將她心裡的疼痛轉移。大劉目睹了全部的過程,可是這些,等到四年後的今天才被揭發出來,她不知道究竟是警方無能,還是上天註定,為什麼偏偏等了這麼久,為什麼?
辯護人在向大劉提問:“請問你的職業。”
大劉說:“無業。”
辯護人問:“被害人因何原因得罪過你?”
大劉解釋完,辯護人又提了幾個問題,對審判長說:“審判長,大劉在四年前曾因報復傷害被害人趙有為而入獄,其後不久,他又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判入獄四年零四個月,他的證供,我認為不可信。”
辯護人舉證結束,接下來又輪到公訴人舉證,這次傳喚的證人是王阿姨和清洗油煙機的工人,王阿姨能證明大劉自出現到離開的全部過程,工人能證明當晚九點到九點半的這段時間,大劉曾從梧桐巷裡跑出來。
三名目擊者的證詞極其重要,但是除了大劉之外,並無其他目擊者,只不過雖然沒有更加強有力的證據,但周翊茜的口供前後矛盾,沈太太的說辭也難以讓人信服,因為根據王先生的口供,沈朗偉早就知道他是沈太太的牌友,因此沈太太的說法並不成立。
第一次開庭審理結束,周翊茜被法警帶離法庭時情緒不穩,回頭望向旁聽席,惡狠狠地瞪著趙有時,沈太太喊:“她是冤枉的!”
走出法庭,沈太太立刻被媒體包圍,被問到最多的問題是為何沈朗偉今天沒有出現,那位王先生究竟是誰,她是否為了女兒作偽證等等。
趙有時為了躲避媒體,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