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答應嫁給我了,那接下來當然就是要籌辦婚禮的事了,這樣的大事,那當然得雙方的家長商量著辦,你看是先去我家,還是你家?”
我心想我家那就不用去了,我媽要是知道安明要娶我,那肯定是高興壞了,都不用再商量了,直接領走就是,還有什麼好商量的。
“可是你爸那是明確表示過不同意我們的在一起的,我現在要去和他談我們的婚事,你覺得他會同意嗎?”
“他會同意的,他之前反對,那是因為他擔心你是因為我有錢而和我在一起,可是在關鍵時刻,你肯放棄已經到手的鞋廠資產來換我的安全,這態度本身已經能夠說明所有問題。如果你這樣的他都不能同意,那他要給我找一個什麼樣的?相信我,我爸也不是糊塗蛋,他一定會同意我們的事。”
雖然話是這麼說,但我心裡還是一點底都沒有。要說我看上安明,和物質一點關係都沒有,那肯定是自欺欺人。畢竟只要是人,都會希望自己過得好一點,我也是俗人,我也一樣希望自己能住好一點的房,能開好一點的車,不至於會為了柴米油鹽發愁。但如果安明沒有這些,我也相信我會愛他,因為他能給我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享受。
我這樣想,可人家不一定會這樣想。對於安家來說,我是個離過婚的二手貨。不管是哪一方面,都不能和安明相配。不管是出身還是學歷還是履歷,我就沒一樣能拿出手的。我這樣的人和安明在一起,說高攀那都是輕的了,應該說是蛤蟆硬吃天鵝肉。我當然是蛤蟆,人安明才是天鵝。
所以我真是沒信心,我怕我們一說出要結婚,安永烈就會勃然大怒,然後將我趕出安家的大門。我被趕出來倒也罷,我擔心會連累安明也要和他家的人鬧翻,那我罪過就大了。
“你別想太多,其實有些事情本身並沒有那麼複雜,都是自己給想複雜了,不就是我們兩人都覺得對方不錯,然後年紀也不小了,所以就約好一起結婚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就這麼簡單,是不是?”安明又安慰我說。
為了不讓安明太過擔心,我點了點頭,但其實心裡一點也不踏實。如果是普通的人,那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倒也確實簡單得。可是安明不一樣,總感覺他不是普通人,所以他的婚姻,也不能單純地用普通人的標準去衡量。
所以這事絕對沒安明說的那麼輕鬆那麼簡單,只怕是比這要複雜了不止是十倍。
“好吧,那我陪著你去。”我答應了。
不管安家的反應有多激烈,這也是我遲早都得面對的事。這個彎,怎麼也不可能繞得過去。要想進安家的門,我就得必須面對安家的家長。
晚些時候,我和安明一起去商場買了些東西。準備拿回安家。上一次安明說什麼也不用帶,結果讓羅怡給弄了個措手不及,這一次那可是去談婚姻大事的。如果帶些東西,希望能給幾分薄面,不要讓我太過難堪才行。
想想我原來在安家人的面前,還是卑微的。卑微到有些需要人家施捨的程度。如果安家的人不同意,那我根本沒轍。我根本沒什麼資本去和人家抗衡。我連恨人家的權利都沒有。
門當戶對這種觀念恐怕所有的人都會認為已經落後,但事實上這種觀念深植於人們的內心深處。他們在擇偶或者選兒媳婦的時候,都會不自覺地把這個標準給搬出來。如果兩家人的境況相差太大,他們就會覺得不妥。
他們甚至會懷疑相對比較差的一方,會影響到好的一方的發展。這個社會,強強聯合就能一加一大於二。如果強弱牽手,就會削弱強的一方的勢力。這被大家都理解為真理。
去往安家的路上,我一直悶聲不語,安明說你別這麼緊張,越是緊張就越壞事。
我說我倒也不想緊張,可是我一想到你爸有可能一怒而起,我就心虛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