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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當然之前公司的投資也是巨大的。(未完待續。)

第268章韓國造星模式(下)

分銷方面。

這主要是針對藝人的產出品而言。

例如賣唱片的渠道,如何鋪貨,在網路上的渠道如何。

在各大唱片銷售商店上貨,並根據回扣,讓此商店把唱片放到醒目位置,張貼海報等。一般而言對於S。M。這樣的大公司,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唱片銷售渠道,定期上貨。隨著網路的大力發展,網路mp3下載也成為一個新的盈利增長點,因此網路成為各大唱片公司的新渠道,新戰場。

傻帽公司也意識到了,於2002年和日本的FANDANGOJAPAN、YOSHIMOTO集團以及AVEX共同創立了網路娛樂公司FANDANGOKOREA,在網路競爭中搶佔先機。

促銷方面。

對於公司而言,不僅要創造優質的商品,還應當把產品的優點告訴顧客,認真地在顧客心目中樹立起該品牌的形象。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巧妙的運用廣告,銷售促進和公共關係這些大眾傳播手段。也就是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宣傳。

方式一:廣告。

參加電臺電視臺(主要是韓國三大電視臺KBS、MBC、SBS)各種節目,增加曝光率。

藝人走紅的主要途徑就是在娛樂媒體上曝光,包括打進排行榜。由電視臺控制的榜提供了一種衡量組合是否流行的可見的準繩。而多上電視,新歌才能躋身這些榜單中。

有些人認為這些榜單是有利於那些經常在電視上露面的歌手CD的銷售量和歌迷的投票只佔少部分韓國的榜單。

這一切都顯示上電視比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能出現在韓國3大電視公司MBC、KBS、SBS的20個甚至更多的電視節目中,有時只是在幾大電視臺播放歌手的MTV。

這裡的節目主要包括這麼兩種。

首先是歌謠節目。

據調查結果顯示,傻帽娛樂、YG、ISTAR、國際音樂、IVY音樂SIDUS等前10家企劃公司所屬歌手在KBS《音樂bank》、SBS《人氣歌謠》、MBC《音樂營地》等歌謠節目中出演次數就超過了全體歌手出演次數的40%。

其中又以傻帽公司所屬歌手出演次數最多。

其次是娛樂節目。

比較有名的是《情書》、《XMAN》、《HappyTogether》、《夜心萬萬》、《萬元的幸福》、《女傑》、MBC電視臺的情景系列劇、《NonStop》SBS的反轉劇等等。

明星參加電視臺的娛樂節目可以達到雙贏的局面。

一方面,藝人透過節目提高了知名度,宣傳了唱片。

韓國的娛樂節目作的相當成熟,明星也相當配合,自然的狀態讓大眾可以進一步瞭解明星的性格,人品,特長等方方面面。我就是因為看到了韓國娛樂節目才知道了韓國歌手,並對他們產生了興趣。

另一方面,電視臺透過藝人的知名度來提高收視率。

由於明星的出演,FANS們必然每期都看,所以用這種方式可以鎖定觀眾群。電視臺能夠和藝人這樣全面的合作,而最根本的是他們都有營銷理念,明白現在觀眾或者說歌迷是他們生存的根本。

因此,不管在節目設定上還是明星的配合上都很注重從觀眾的角度出發考慮。

透過合作的方式,雙方都可以達到各自目的。當然在雙方的利益驅使下,行賄是在所難免的。因為向那些高收視率或者高收聽率的電視和廣播節目進行賄賂,可以讓那些無名的天才獲得更多成長為超級明星的機會。

事實上,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