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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部分

“行吧。就那麼說定了。”桂英道,“哥,你也不要多想,去聊聊又不是什麼大事。有什麼不能聊得,大家坐下來談唄。”

靜江只得答應,但是桂芝再三叮囑:““話雖如此。可咱們先說好了,他們到時候要是不上道,你可別狗脾氣上來動手,那咱們可就理虧了。”

“這還要你教我!”靜江不耐道,“我就是要打,我女兒也不同意啊!”

三人說定了,到了週四那一天早上,桂芝也還是叫上了老大潤江,畢竟四個人都出了錢,沒有不知會他的道理,便一起上乾弘苑去找那對夫妻。

據沈彩霞事發時說的地址702,以及後來他們在警局的登記,方家一行人到了他們家門口,可開門的是個50歲出頭的阿姨,手裡正抱著一個奶娃娃,方家人一愣,道:“咦?請問這個,沈彩霞是住這裡嗎?”

“誰啊?不認識。”說著就要關門。

“噯你等等,麻煩你等等。”桂芝叫住,“這位阿姨,我們想問你個事,沈彩霞不是住在這裡嗎?”

“真沒有這個人。”中年婦女道,“聽都沒聽說過這個名字,你看這,我還要帶外孫,你們別在我門口杵著行嗎?”

方靜江覺得事情不對勁了,道:“怎麼可能?她在警局也說她住在702,這位阿姨,你可不要忽悠我們,你要是包庇,我們可以讓警察上門來的。”

那中年婦女慌了神,道:“你們說什麼吶,我真的不知道你們說什麼,這裡沒有沈彩霞呀,我女兒姓刁,這裡就我和我女兒住。”

“那您女婿呢?”桂英問道。

雖然這樣有點像被盤查戶口,惹的中年婦女不太舒服,不過還是坦白道:“我女兒和女婿離婚了,她一個人帶著孩子實在太辛苦了,又要上班,我就來給她帶孩子,你們說的這個人我真不認識。警察來我也是這個話。”

靜江蹙眉,瞧著她不像說假話,便問:“那你們家養狗嗎?這麼跟您說吧,我們跟您說實話,您大概也是倒黴,無妄之災,有人用你們家的地址到警局去填了,也給了我們家你們這個門牌號,我們才找上來的,主要是一個叫沈彩霞的家裡養著大狗,把我們家老人給撞了,現在人消失了,我們是按照警局給的地址找過來跟他們協商的。”

“什麼!”中年婦女大驚,慌張道,“她胡說八道,我們可都是有名有姓的,警察來也不怕,我們有身份證,真的不是我們,而且我們也不養狗,我們家裡有小寶寶呢,聽說養狗不衛生,再說我女兒也不喜歡狗,小寶寶聽了狗叫會害怕心驚的!”說著她好像想起來什麼,‘呀’了一聲道,“說起狗叫,我想起來我們這裡的確是有一戶人家養大狗的,不過不是702,是隔壁一棟的701,養的三條大狗,一條小狗,小夫妻兩個,被隔壁樓裡投訴過幾次。有一次我帶著寶寶出去散步,正好被他們家狗叫嚇到,孩子嚇得直哭,你一說這個我想起來了。”

靜江低聲咒罵道:“媽的,連個地址都是假的,你說現在的警察都幹什麼事!還說查過身份證了,保證沒問題呢,還讓我們自己上門來協商呢,結果呢,全是假的。這警察也太好當了吧,只要負責拿支筆記一下,都不用核實,這工作質量,我也能幹啊!我替他們幹得了。”

第271章

桂芝忙給負責此事的警察打電話,對方也愣了一下,顯然是沒有料到沈彩霞夫婦會在地址上作假,畢竟是個人遇到警察做筆錄都會害怕,哪兒還有心思在上頭耍心眼?警官心裡不高興,但也無可奈何,正好702的阿姨願意帶方家人到b棟的701去,她也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方家人便只有先看看到底是不是再想對策。所幸的是桂芝一直在和該名警察通話,並沒有結束通話,以至於該名警官雖然不在現場,但電話裡倒是都聽得真切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