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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為是從高行健、王小波、馬原、餘華等人開始的。當然,我還喜歡賈平凹、金庸、阿城、莫言、沈從文這五個人。尤喜沈從文,他寫信給張幼和,“我以為要比那些作家高明一點點”,實在深合我意。

天下莫非我意。

社會滲透一切,且至高無上。個體成為虛弱的代名詞,“團結就是力量,力量是鋼,力量是鐵”。物的膨脹藉助“社會”對人的控制,覆蓋了個體人的意義。現代文明對人的奴役可謂大矣,而人卻不自知。新人類及新新人類,不過是現代文明壓斷其脊樑擠出來的一團血糊糊的內臟。時尚打著個性、叛逆的招牌鋪天蓋地。在此森嚴現在,在一個以白痴為幸以小丑為榮的悲劇時代,我如何確立自己的審美趣味?

潮流所趨,必有可疑處。兩種可能,一則是被誇大;二則是人們還遠遠未曾認識到他的偉大。前者以張愛玲為代表,雖然我在本文第一節即提及《金鎖記》,並以為是小說寫作者不可不讀的幾篇近代小說之一,但她太把自己的病態當成才能,我曾在《網人》一文中言,非嫌其從旗袍中抖落下的跳蚤,其筆觸太華美斑斕反襯得人物面目的蒼白。筆調雖落寞,卻只在一口不足尺餘寬的井裡汲水,情節瑣碎,刻薄有餘,從容不足,徒有井水之幽與磣骨之寒,而乏大漠孤煙日落長河,更乏了在高山巔將整個自己拎出萬丈紅塵時意態睥傲的悲愴。每個人身上都有一件旗袍,裡面不僅會有跳蚤,還有吃人的獸。被它包裹得緊緊的“我”,或許就是最兇猛的一隻。

後者是以王小波為代表,他排在我最佩服的十大小說家之首。嘿嘿,我是中國人,我承認,這裡有點私心。中國人有個凡事講十大的傳統,這固然不好,卻讓人在選擇之際,費一番思量,如斯,沉澱過濾,卻也有點好處。我寫小說,也研究它,儘管目前寫得並不如何,但自信還能辯出大致端倪。王小波的雜文不咋的,講的無非是一些常識,靠有趣與機智的語言穿織全文。時過境遷,語境消失,其質地當失去光澤。而小說不然,縱橫時空,打破了夢與現實的界限,想像恣意浩蕩,色彩瑰麗眩目。文字跳騰、震盪,理性被其精細的大腦一點點築起,然後近乎頑童式的一把推翻。他虛構出一個真正的小說世界,儘管其表現手法有誨淫辱道之嫌,卻因生命力的活潑,而筆直擲向當下人類文明。

不想過多讚美他,我想他也是不會喜歡的。只是希望能看懂其《時代三部曲》的人多一點,而非人云我雲,鸚鵡學舌。

我佩服的第二個人是馬爾克斯。

他寫了《百年孤獨》,“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恩地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這段文學已成為凡小說寫作者必有耳聞的經典開頭,而他卻是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作品變成被人搶購的香腸”的人。儘管其在出版《百年孤獨》前,窮困潦倒,每部作品僅能賣上千餘本,還差點把這部手稿塞火爐裡燒了。他的筆觸是從故鄉伸出來的,帶著熱帶叢林的魔幻,象徵、隱喻、寓意、幻覺等等表現手段與表現目的令人驚歎地揉合在一起,指向權力的最深處。孤獨的權力。孤獨的作家。

光怪陸離的現實近乎神奇。生活在離我們那麼遙遠之處是如此令人不可思議,它們天生就是一部部荒誕的小說。《百年孤獨》最為偉大處在於它創造了一個新世界,從開始直至結束,從“布恩蒂亞無視‘豬尾’預言向烏蘇娜求婚”,直至阿瑪蘭塔生下一個有根豬尾的孩子。人背棄了神,去尋找自我,但不可避免自我的失落,並被男人流出的汗水所構建的文明及女人身體的疼痛所產生的慾望,所異化。人,最後只能被颶風抹去。這部神話結構的小說就是人這種生物最深刻的生存狀態的寫照。孤獨的。神諭被密碼記載在羊皮手稿上。

我佩服的第三個人是卡夫卡。

生前籍籍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