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放下水杯,檢查著陸明華的手機,看見通訊錄上一個個耳熟能詳的名字笑道:「你手機裡的大明星可真多啊,龍威、醫生,吾弟?你還有個弟弟啊。」
「嗯,他在國外讀書,媒體不知道。」
陸明華神色不變,把眼睛抬起來,可以看見張華的身旁有一個掛曆,掛曆封面正是龍威的照片。張華彷彿察覺到他的視線,把掛曆封面開啟,則是露出一張「吾先生」的照片。
照片上的「吾先生」穿著喜慶,旁邊印著恭喜發財四個紅字,是「吾先生」最經典的一個形象。
「吾先生,你這首歌多少年前出的啊?」
張華忽然笑著問道。
陸明華心頭一算,旋即低著頭回答:「十三年了。」
這個數沒錯,其實《恭喜發財》不止在內地很火,在大陸也很火,一般人都不會記錯。
張華點點頭,把手機放在桌上問道:「為什麼你通訊錄裡那些多當官的,曾sir,陳sir,各種署長,司長。你看,還有動漫人物小飛俠!」
陸明華知道對方是在試探自己的底細,於是拿出腹稿,有條不紊地答道:「我在港島要開演唱會,拍電影,都是要跟警方打招呼的。」
「你們不用怕,那些人都管不到這裡。」
「小飛俠是我給朋友取的外號,其實就是公司的保安。」
張華聽完後坐到陸明華的對面,一隻腳踩在椅子上,感覺一切回答都很合理,於是便出聲安慰他道:「吾先生,您別怕。」
「你剛來這兒不熟,要是有機會出去問問,就知道我華子最講規矩。」
「我們只要錢,不要命,只要二十四個小時內,我能收到錢的話,你就能夠平平安安的回去。」
「二十四小時收不到錢?你看看吧!」
張華扭過頭,朝向房間裡講道:「把人帶出來讓吾先生過過眼。」
「是,大哥。」
林倉跟王超兩人從房間裡拉出一個年輕人,將它推倒在地後,拿著一跟紅繩,繞過他的脖子。
「小竇啊,過沒過二十四小時?」
張華朝地上的年輕人丟過一個瓜子殼,面帶笑意的朝他問道。
「過了。」
小竇嚥下一口唾沫,明知道會發生什麼,依舊只能老老實實的回答著。
「那我收到錢了嗎?」
「沒有。」
小竇帶著哭腔,說話的時候,已經靜靜把雙眼閉上。
張華一副很無奈的樣子,朝向手下打出一個手勢,搖搖頭道:「那你可不能怪我了!」
「動手!」
林倉馬上勒緊紅繩,小竇扭動著身體,在地上奮力掙扎,王超則是死死壓住他的雙臂,不讓他掙脫繩索。
別看陸sir掌管著保安局,指揮多次大行動,但是他還是華首次看見一個人人,活活生生被殺死在面前,而且還是無辜的受害群眾!
這徹底朝過他的底線,激起了他心中的怒火。
只見,陸sir瞪大眼睛,神色慍怒,擺動著雙臂大聲吼道:「你們幹什麼!你們不能殺他!」
「停!不能這樣做!不要這樣啊!」
「停!停!住手!」
陳偉守在身後,看見「吾先生」這麼大反應,連忙上前制住他的肩膀,不讓他再掙扎。張華則是站起身,捂住著他的嘴巴笑道:「你看清楚了,吾先生!二十四小時沒給錢,就是這個下場!」
「唔唔唔……」
陸明華依舊不顧阻攔,坐在椅子上劇烈掙扎。
因為。他很清楚這一個死了,下一個就會輪到他。
作為港島八大紀律部隊的大佬,他絕對不能在這種時刻冷血,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