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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瑞曾經無數人憤恨,為嘛差距那麼大的兩個品種總是形影不離。但憤恨也沒用,到時候好不容易種好的花還是讓那傻大個一棍子的砸了又砸。好像倆倭瓜可以滅掉巨人吧?

瑞決定防患於未然,雖然傻大個不一定出場,雖然自己一路上抱個倭瓜的形象可能挺蠢,但是,在活命面前,那些顧慮都是不值一提的毛毛雨。所以,瑞很淡定的先弄出了個倭瓜,這東西的冷卻時間長,還是先弄出來一個比較保底。要是自己多慮了,那晚上就喝倭瓜湯好了。

於是,當感覺地面開始震顫,一個青褐色的巨人一邊走一邊把樹推到時,瑞不知道是該佩服自己的先見之明,還是該感慨自己那悲摧的運氣……

作者有話要說:不知道什麼東西過敏了,臉上全是雖然看著不明顯但確實存在的小疙瘩,癢的不行啊,還得控制著不要自己忍不住去抓,這悲摧的

70、終於會合了

“武神在上,巨人一族不是已經滅亡了嗎?”拉斐爾看著越走越近的巨人殭屍,渾身上下崩的緊緊的。

“所以,你現在看到的是殭屍啊。”瑞抱著大倭瓜,心裡盤算著自己是等著殭屍走過來直接把倭瓜往它身上扔呢,還是冒險跑過去在必經的路線上先擺好等著直接上鉤。

“哼,管他呢,既然已經變成了黑暗的走狗,那麼,也就沒必要手下留情了。”話音一落,拉斐爾就抽出了他的劍。當然,這一把並不是他慣用的那把,而是他在小鎮裡臨時買來湊手的。至於那把跟了他將近十年的佩劍,沒辦法,拉斐爾曾經也是個審美觀跟著大眾走向的無知少年,為了不落潮流,那把劍上面被鑲嵌了不少的寶石。不過那做鑲嵌的人技術還是不錯的,同時的保證了美觀也不妨礙平時的使用。所以拉斐爾那把劍一用就是許多年,直到被一個對寶石瘋狂熱愛的混蛋龍搜刮走。

當然,那時候的噩夢已經過去了。拉斐爾看著被自己控制的鬥氣圍繞著整個劍身發出淡淡的光芒,心裡莫名的想起了自己被當成發光晶石被狼狽的追著亂跑的日子。

該死的,那段日子已經過去了。拉斐爾再一次對自己說,然後提神率先向那巨人殭屍衝了過去。

幾乎同時的,勞倫斯三兄弟也舉著劍跑了過去。很快,就傳來殭屍的悲吼。瑞抱著倭瓜站在原地,覺得自己還是先觀察一下戰況比較好。在這個時候,瑞覺得自己絕對不能當一個豬一樣的隊友來打亂這些劍士們的攻擊頻率。因為就算是無知如他,都能看出來這四個人是按照一定的規律來進行攻擊的。

果然,沒過多久,在瑞眼裡向來兇猛無比的巨人殭屍,就那麼直愣愣的倒了下去,又砸倒了一小片樹木。

瑞分出手來抹了抹剛剛緊張出來的汗,然後小心的湊了過去。在他心裡,是不怎麼相信那大塊頭會被這麼輕易的打死的,再怎麼說,自己這個職業打殭屍的還沒出手,怎麼事情就完了呢?

過去一看,瑞感覺壓力更大了,這巨人殭屍被放平在地面上,據他的目測,這巨人的大腿直徑估計就是地面到自己大腿根的距離。遠看的時候還不覺得怎麼樣,近看——這傢伙到底吃什麼長大的啊!

“還好,剛剛打的還算利落,刀口也算整齊。”老大看似很專業的站在頭的位置,拿著巨劍扒拉著那沒頭髮的腦袋。

“賣給歷史學院裡那些喜歡骨頭架子的老古董應該能賺不少錢啊。”老二流著口水一臉猥瑣的在殭屍那露在外面的胳膊上摸來摸去,“那麼大的塊頭,如果是按斤稱著賣就好了。”

“這也說不好啊。”老三,皺著眉,翻看著殭屍身上刀口的創面,“如果直接說這是殭屍的話,有幾個人敢買?我看,不如把這身上的枯肉都弄下去,只留下骨架,到時候就說使我們在遺蹟裡發現的好了。”

“這主意不錯。”老大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