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應該獻給他們。我很少用自敘的方法寫小說,通常的第一人稱,“我”只是個觀察者,說的還是別人的故事。這次一反常態,通篇都是自敘,自說自話,彷彿不知天高地厚的演員,居然淋漓酣暢過了一回戲癮。
這是我寫得最快的一部長篇小說,關於寫作速度,我早就有這樣的觀點,快,不一定好,也不一定不好。
2003年7月20日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