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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對於葉梓給蘇萊開出的價格,尹莉華同樣輕輕地驚咦了一聲。

蘇萊雖然性情淡泊,從來沒將金錢看得多重,但是聽到葉梓的這一番話,內心的震動也是極其強烈的。

這是一種態度!

一種對於創作者真正發自內心尊重的態度!!!

“這······”蘇萊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這也······這也太多了吧?”

葉梓輕輕地點一點頭:“蘇萊姐,你的才華值這個價格!”

“還有,作品問世以後,隨著唱片出版、電臺電視臺的播放、舞臺演出等等,本來都應該有一份你的版稅收入在裡面。”

“只是······國內的事情你也知道,這一方面的滯後不是一天兩天,也沒有權威機構來計算這方面的收益。”

葉梓攤開雙手,做了個無奈的手勢,繼續說道。

“所以我想這樣。每年,從作品所產生的總體收益當中拿出一定的比例,這個比例我們可以協商來定,作為你、還有以後其它合作者的分成。”

“在歐美,寫出一首廣為流傳的佳作,詞曲作者可以靠著版稅吃一輩子!國內,以前還從沒有這樣的先例,那就從我們這次的合作開始吧!!!”

“蘇萊姐,簽約的時候,看來你要請一個律師陪著你了。”

葉梓微笑著結束了這一段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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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的華夏樂壇,對於葉梓今日與蘇萊的商議、以及兩人十日之後的簽約,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華夏近代音樂史論》是這樣敘述的。

······1990年9月,建國後第一部《著作權法》透過了審議。著作權、署名權、版權、版稅等等概念,開始逐步進入人們的視線。但是,受阻於長久以來的一些陳規陋習,《著作權法》在國內的推行,一開始並不順利。

葉梓和蘇萊因為《晚秋》國語版於1991年十月初進行的這次簽約,不僅是華夏流行樂壇的一次劃時代創舉,更代表著華夏樂壇整體上一次極為重要的進步。同時,這一次簽約也為《著作權法》在國內進一步的實施推廣,提供了急需的亟盼已久的實踐例證。

這次簽約極大地消除了華夏樂壇與世界樂壇在理念上的一些分歧和差異,加速了華夏樂壇融入世界樂壇的進度。在這之後,華夏樂壇才開始漸漸地、真正地進入了版權時代。

無數從業人員,包括作曲家、作詞家、歌手、樂手等等,都因此受益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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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統統放倒(1)

(小丫頭剛剛做完作業,高音立刻上傳。唉,才四年級的小學生,也不知哪裡來的這麼多作業,煩!)

(今天收穫6個收藏,總數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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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梓他們回到來仙閣的時候,崔正光挑起的這次斗酒已經接近了尾聲。

推門而入,包廂裡一股濃烈的酒氣,夾雜著菜餚的味道、眾人的體氣以及雖經清理、仍然殘留著的嘔吐穢物的刺激氣味,讓三個女生一進包廂就立刻掩鼻退出。

包廂裡的同學們一直呆在裡面,反而沒什麼感覺。正如古人所說:久入鮑魚之肆而不聞其臭。

眾人早已酒足飯飽,很多同學已經提前離去。此刻仍然留在包廂內的全都是男生,大概還有二十幾人。

所有男生全都站在那裡圍成了一個圈,一個個勾肩搭背,額頭脖頸青筋暴露,拼命敲擊著酒瓶、杯盤之類,正在大聲地為各自的支持者吶喊鼓勁。

聲浪震天,眾人直喊得聲嘶力竭、大汗淋漓!!!

葉梓皺了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