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牆之隔,鍾萬仇幹得越開心,秦朝越鬱悶。
就算不是自己女人,遇到這事也開心不起來。以前以為別人偷窺很爽,現在才知有多麼不爽。從此對鍾萬仇的羨慕壓制了可憐,覺得他若還不懂得知足,老天爺都很看不順眼。
鍾萬仇的體力好像無窮無盡,或許不該稱之為‘馬王神’,而應該稱之為‘驢王神’。
人不可貌相!誰會想到相貌這麼醜的一個男人身上竟會長有這麼長的一大長處!
要娶甘寶寶這樣的大美人為妻,一無是處怎麼可能。身上有些長處才正常,秦朝很快便想通,繼續等呀等……終於等到了夫妻倆都很滿意了。又等了半天,還不見甘寶寶來。
難道剛才是自己在嚇自己,誤會她了?
出了萬劫谷,在路上碰到兩個小丫環在抱怨,才知自己高興得太早。兩個小丫環很不理解,為什麼稍等片刻都不行,又不是什麼特別要緊的事,只是出谷採購些日常用品而已。只當是女主人因為男主人而遷怒人,故意折磨人,暗中警告不要勾引男主人。
兩個小丫環都不敢直接說主人的長短,又實在忍不住要說,不停地轉彎抹角。
說起來費勁,聽起來更費勁。秦朝在一旁暗笑:“甘寶寶要折磨你們,用得著這麼急嗎?這分明是在警告我呀!”笑得很苦。
不知在什麼心情的支配下,秦朝故意在谷口留下兩個深深的腳印,心道:“你再派十個丫環出谷都掩蓋不了地上的痕跡,看你是親自清除,還是直接說明,或繼續轉彎抹角?”
今晚再仔細一想,那天實在不該留下那兩個腳印。
女人不記仇才怪,不該小視了,說不定甘寶寶今晚之所以表現得這麼過分,就是為了報那兩腳之仇。真要讓鍾萬鍾看見了,她怎麼解釋?
今晚她是明知武功不行,才這麼瞎搞!換了像段譽一樣大度的人,那仇或許可以轉眼即忘,不值一提。但甘寶寶是那種人嗎?
秦朝立馬就否決了。
搞不好,甘寶寶還私下講給那秦紅棉聽,甚至連木婉清、鍾靈都知道了,這真是……不敢想象,不敢再想,可又止不住想,一傳十,十傳百……自己都快成了臭名遠揚的偷窺狂……
“媽的!”覺得甘寶寶就像不聽話的小寶寶,可愛是可愛,卻要不時在她屁股上來幾下才乖。反正自己又不用學那鍾萬仇,她又不是什麼女王,至少比鍾靈還淘氣。
有了這一番經歷,秦朝更能理解練成北冥那晚的秦紅棉,為什麼非要踢自己幾腳,腦海裡不由又冒出木婉清那清脆有力的幾巴掌,段譽臉上那粉紅粉紅的巴掌紅!
好像,巴掌確實要比腳踢更善良、可人。要這麼說,好像顯得男人也犯賤。就這麼一棍子都打死。
目光一轉,思緒跟著轉回到手裡一件件精美之極的衣物上。服裝設計在成功前有多折磨人,秦朝曾有十分深刻的體會,因此怎麼也不肯相信秦紅棉只憑興趣就能長久堅持下來。
難道起先是想利用這些衣物來引誘段正淳?
秦朝拿起一件又一件越來越輕薄軟滑的內衣、內褲,腦海裡回想在網路上見到的那些情趣內衣,手裡的每一件都明顯更有味道,這類不失古味的大膽創新很明顯更難辦到。
原來木婉清那一身黑衣可能不只是因為喜歡黑色,而是因為與那種因不見陽光而太白的膚色更為般配,更能襯托出她的白與美、清與純、單一與執著、簡單與真摯……
要形容好,恐怕得像曹植那樣寫篇《洛神賦》。如果自己只是想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凡人,平平淡淡一生,寫下《凡人無志傳》,相信娶木婉清為妻應該是最幸福的選擇。
但就算不為了自己,只為了能再見父母一面,不說盡什麼孝道,教什麼長生不老的絕世武功,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