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孟九昭拉著路易,開始尋找可以取暖的地方。他們找到了一個背風的山洞,在山洞裡;孟九昭用用隨身攜帶的火石生了一堆火。熊熊的大火溫暖了兩隻幼崽;對一身溼毛不滿很久了,路易先是正面對著火堆烤烤肚皮,然後又背向火堆烤烤後背;最後還沒忘記張開翅膀靠了靠咯吱窩,很快;他就重新變成了原本毛絨絨胖團團的路易。
身子暖和了;心裡也不那麼害怕了,兩隻幼崽肚子餓了。
大概是山洞太溫暖了,孟九昭聽到了悉悉索索的聲音,順著聲音望過去,他看到一隻毛絨絨的小動物出現在洞口。
那隻叫不出品種的小東西長得非常可愛,全身就像個雪白的毛團子,看不出鼻子嘴巴,只能看到兩隻大眼睛嵌在雪白毛髮上。
它似乎是被山洞裡的溫暖吸引來的。山洞裡的火是個新奇的東西,它小心觀望了一會兒,最後慢吞吞的靠了過來,然後——
然後它就被兩頭堪塔斯幼崽跳起來殺死了。
火堆上多了一塊烤肉,這個毛團子身形不大可是意外的肉很多,孟九昭和路易小心翼翼的分食了這隻送上門的獵物,然後,他們覺得更餓了。
要在還有體力的時候就開始準備尋找食物。
滅掉火堆,孟九昭和路易決定出門試試運氣。
怎麼說,他們如今也是可以獵殺角牛的獵手呢~找個晚飯什麼的,應該不難吧?
兩頭幼崽都是自信滿滿。
“我們找一頭角牛當晚飯吧!”雖然還沒開始狩獵,孟九昭已經在心中暢想角牛的做法了,其實他很擅長做料理的呢~可惜長到現在完全沒有人給他發揮的機會。
“啾~”路易在他身邊附和道。
“你想吃角羊啊~好吧,那我們還是吃角羊吧!”聽到路易的話,孟九昭心中的菜譜立刻換上了角羊做主角。
在兩隻幼崽心中,無論是角羊,還是角牛,已經是他們的囊中之物了。
鑑於他們現在還是兩隻傷號,孟九昭決定學習埃姆的做法:做陷阱。
瓦什部落的每個人都很擅長挖坑,幼崽們也不例外,孟九昭負責選址,經過仔細觀察地形,他決定把陷阱設在四個方向的畢竟之地,這樣無論從哪個方向前來的獵物,只要經過就一定會踩到陷阱裡。在他圈好的位置,路易很快挖了一個又深又大的坑,還嫌陷阱不夠給力,孟九昭接著還在坑裡放了很多尖銳的石子,這樣,一旦獵物落入陷阱,就完全無法逃脫了。
做完準備工作,兩隻幼崽就暗搓搓的蹲在一旁等待獵物自投羅網了。
在兩隻幼崽緊張的期待中,獵物來了。
看到獵物的瞬間,孟九昭不敢相信的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天啊!他看到了什麼——
那不是傳說中的雷龍嗎?
為首的雷龍的身高至少有三十米!他的體長甚至要比他的身高更長許多!擁有長長的脖頸和同樣長長的尾巴,這群由十來頭雷龍組成的小群體正邁著沉重的步伐,緩慢的朝孟九昭他們的陷阱方向走近。
大地都在由於它們的經過微微顫抖著。
吞了一口唾沫,孟九昭屏住了呼吸。
帶著敬畏的目光、孟九昭看著這群大傢伙從他和路易面前經過。這群雷龍中,哪怕是最小的個體也至少有十米高,在這幫龐然大物眼中,路易挖的陷阱連個小坑也稱不上。
踩著重重的步伐,雷龍群緩緩離開了。
看著他們的消失的方向,孟九昭卻像被震住了,久久不能從剛剛看到的景象中□□。
“啾~”最後還是路易的叫聲把他從震撼中拎了出來。
“路易,你說我們這是到哪兒啦?”孟九昭乾巴巴的吐出一句話來。
他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