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林秀娥喜歡自己的兄長林恆,這是個她以為能藏一輩子的隱秘。
自小在他身邊長大,從一丁點大的懵懂無知,到見了面會悄悄紅臉的少女懷春,什麼時候親情變成了愛慕,什麼時候因了他遲遲不願婚配,林大瘋子自己也不記得了。
可惜,再如何愛慕,終究只能是想想而已。
並且,那點念頭在她十九歲時便戛然而止。
林家沒倒之前,林恆是京城裡有名的玉面小將軍。相貌堂堂,能文善武,說媒的幾乎要踏破門檻。但林恆年近三十,始終未娶,沒人知道是什麼原因,當時眾說紛紜,有些乾脆猜他有隱疾,唯有林大瘋子知道,林恆一直都有個求而不得的心上人。
卻始終不明白,究竟什麼樣的女人,是堂堂兵部尚書之子,時任錦衣衛北鎮撫司統領千戶的林恆所求娶不得的。
直至林大瘋子十九歲那年,林恆突然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孩子。
剛出生的嬰兒,在襁褓裡嚶嚶地哭,無論模樣還是聲音都跟貓兒似的一丁點。
林大瘋子生生地被氣笑了。沒想到自己一心愛慕的兄長,年近三十不願成親,連妾室都沒有,並非是自視過高潔身自好,而是早已不為人知地養了個外室,且還生了個不被外界所承認的私生子。
那個外室便是林恆一直以來的那位求而不得。
求之不得,卻養得,孩子也生得。
可這孩子在外人眼裡被叫做什麼?野種。
多可笑,林恆一沒娶妻,二沒納妾,偏偏只願養個無名無分的外室,生了個只能被稱作野種的孩子。
呵,堂堂兵部尚書府的第一個親孫,只能被稱作野種。
如此荒唐,怎麼會是一向聰明睿智,闢如朝陽般耀眼的林恆所能做得出來的?
林大瘋子原以為父親林雨貞知道後必然會勃然大怒。誰知那一天,那個向來對子女管教極為嚴苛,又在官場中極好面子的老尚書,出乎意料地什麼也沒說。
只在見過那嬰兒後就將她收留了下來,取名林寶珠。
林大瘋子知曉後又再度被氣笑。
寶珠。如寶如珠。
她是珠寶,自己這個自小就被她丟在兒子身邊養大的女兒,又是什麼?
原是該恨的。
那個無從知曉身份面目的女子,雖因著種種不得而知的原因始終不曾被林恆賦予任何身份,但不僅佔據了自己愛慕十多年兄長的心,亦跟他有了孩子。
可是在林恆將那孩子放到她手裡的時候,她卻又恨不起來了。
那麼小,那麼軟的一個孩子,弱得哭聲也響不起來,還不停地愛哭。
但在她懷裡後忽地朝她笑了起來,小小的眼睛一笑幾乎連縫也找不到,林大瘋子看著看著,心一下子就軟了。
這一心軟,索性就時常將小嬰兒帶在了自己身邊,一如當初小小的她在兄長身邊時那樣。
現如今這個當年的小嬰兒就站在自己眼前。
面色發青,臉上濺著幾滴從那錦衣衛脖子裡飛出的血,像個面目猙獰的女羅剎。
手裡緊握著把小小的弩,她閒著時一點點用小刀磨著做的,那會兒以為是做著玩,巴掌大那麼一丁點,除了玩還能用來做什麼呢?卻如此精準有力地穿透了那名錦衣衛的脖子。
那個僅用一隻手幾根線,就能將一個大活人如傀儡般操縱在自己手中耍弄的錦衣衛,惡鬼似的可怖。卻怕是至死都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命會終結在一個年僅十一歲,在他眼裡連一隻雞犬都鬥不過的小丫頭之手。
當下林大瘋子直愣愣看著林寶珠,無聲無息地又大笑了起來。
笑著笑著,卻在林寶珠靠近她,急急匆匆將那些線從她身上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