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和的笑意,輕撫著福爾德的腦袋嘆道:“唉,還不是因為聽說你跑出來了?孩子啊,這麼危險的時候,你怎麼可以亂跑呢?萬一被發現了,十條命也不夠丟的!”他拉起福爾德的手,表情十分嚴厲,“走,立即跟我回去!”
福爾德十分用力,試圖縮回被抓住的左手,可年少的他哪裡是老愛德華的對手?被抓住的左手,無論他怎麼使力,都在老愛德華的手中緊握著,紋絲不動。福爾德開始大叫:“放開我!放開我!我的老叔叔,我要……要學點什麼!”老愛德華不管不問,執著地將他向回家的方向拖去。
漸漸地,命令語氣變成了哀求,福爾德哀求著:“求您了,求您了!叔叔,您就讓我去吧!父親他,他也說過,人要勇敢!為了得到所求之物,甘入虎穴!”
愛德華聽到這一句,才停下腳步,眼神怪異地望著這個孩子——沒錯,現年不足五百歲的福爾德,在他的眼裡,還是個孩子。
“你……不怕死?”愛德華輕聲問,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
“怕,怎麼能不怕?死了,不就完了?”
“那麼,你為什麼要到那裡去?明明可能會死了。”愛德華儼然一副拐騙小孩子的怪叔叔模樣,可福爾德並沒有上當。
“父親說,不能重蹈愛德華一世的覆轍!”
好吧,這下,愛德華是真的很想打人了。偏偏他面對的是王子,還不能動手。一時間,愛德華那張老臉上扭曲得表情不像是生物可以擁有的。
“愛德華一世何其偉大!怎麼能說覆轍?他犯什麼錯了嗎?”他強忍著怒氣,做出一個扭曲的笑容,問道。
然而,還是得不到回答。
(求打賞,求推薦,求收藏!!!)
差別所在
“愛德華叔叔,您還是請回吧。天這麼冷,小心閃了腰啊!”沒想到,福爾德卻突然跳過這個話題,嬉皮笑臉地半彎下腰給愛德華讓出了一條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極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愛德華家族的領地,冰封之地。
在福爾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無趣的,同時,又是十分有趣的。因為那裡的領主自稱伯爵,住並不很大的宅子,並且還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們頭頂上還會頂著一隻豐乳肥臀的鴨子——據說是為了保暖。
好吧,鴨子什麼的,有點誇張了,大多數居民,頭頂都戴著一頂毛皮製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賜,他們的眼睛幾乎都被擋得嚴嚴實實。當你走在路上被什麼碰到時,就會聽到一聲“哎喲!”,然而不會有道歉。因為太冷了,人們不願摘掉帽子,或張開口多說哪怕一句話。
聽起來,似乎十分有趣的國度。但德古拉斯在內的幾乎所有中部地區人,都不願去那個地方。
那裡太窮了,百分之八十的經濟來源來自於毛皮生意,而且那裡的動物,可以說是少得可憐。有不少南方居民專程跑到中部來,狩獵那些長有毛皮的各種動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對於那種寒冷到極點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凍不化,只有熊、狼皮能夠包裹住僅存的一點兒溫度。可看看吧,這個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麼生物?
——魔獸!不僅是野獸還是魔獸!風之蒼狼成群結隊,而獨居的藍色魔熊不僅是在荊棘山之上,而且萬分危險!
這,讓那些心生貪念的商人們望而卻步。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夠來到中部,他們所能做的,也僅僅只是學習人族的習俗,也就是參加名為“趕集”的集體活動——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們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貿易還是相當普及的,這些毛皮商販,透過那些往往是飯也吃不飽的傭兵之手,能夠採集到源源不斷的毛皮貨源。至於傭兵?他們往往在任務途中都不得不宰殺掉幾頭幾十頭不等的魔獸,毛皮就是在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