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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著變調夾。他們彈琴,叮叮咚咚的,很小聲很小聲地

唱歌給方圓三米之內的人聽,他們唱自己的歌,無論

是在街邊還是吧檯邊,很小聲很小聲地低吟。他們也

玩鼓,羊皮的、牛皮的、紙皮的手鼓,不是敲也不用

力拍,而是輕輕鬆鬆地讓手指在鼓面上跳舞。他們說

有吉他和手鼓就夠了,在這個拼命強調形式和配器的

時代,應該做點減法了。他們說有三兩個人肯認真聽

歌就已經很夠了,他們不奢望被瞭解,不害怕被曲

解,不在乎被忽略……他們的原創賺取過多少女孩兒

的深情凝望,數不清了。他們的原創勾起過多少遊子

的哽咽嗚咽,數不清了。他們的原創誘發過多少過客

的莫名嘆息,數不清了。他們的原創讓多少男人會心

一笑,讓多少女人莫名緬懷自己曾經的少女情懷,數

也數不清了。清風撫山岡,明月照大江。他們簡簡單

單地玩著音樂,玩著玩著,玩出了一個民謠流派:遊

牧民謠。

共同的麗江背景、相同的音樂理念、類同的流浪

歌手經歷、出世又入世的原創歌詞,物以類聚人以群

分,沒有比“遊牧民謠”這四個字更適合用來定位他

們這個群體了。

音樂是羊,他們遊牧在路上。遠芳萋萋的路上,

車水馬龍、行人匆匆的路上,長亭外古道邊的路上,

蒼茫肅殺的路上,錦衣夜行卻自得其樂的路上,揚鞭

策馬、狷狂高歌的路上,無法回頭也不屑於去回頭的

路上……

他們都喜歡一句話:曾經有一個年代,流浪著的

歌手被稱作行吟詩人。

這是2010 年以前,我寫過的最矯情的文字。

沒辦法,現在必須找層防水防風的衝鋒衣套上才

寫得出,我也覺得怪丟人的。

哈哈哈,對不起,敬個禮,請你吃塊兒西瓜皮。

……

這麼荒涼的時代,敢真正行吟的詩人註定餓死。

我不怕死,那我硬著嘴,這會兒在這兒怕什麼呢?

我怕看得越來越明白啊!

……

難過的是,老路唱起的那首歌,為何讓我淚眼模

糊……

那些美好得和假的一樣的行吟,我肯說,可我自

己肯懂嗎?慢慢地,等我懶得張嘴了,是否又繞回到

蠅營狗苟的人性深淵處了呢?

老路唱起的那首歌,為何讓我淚眼模糊,為何那

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為何滾燙的溫度,總相忘於

江湖,為何總有些遺憾,留在酒杯最深處。

我去你媽的萬般皆苦。

放任自流的小時光

路平玩搖滾出身,有一副鐵嗓子,民謠樂彈唱三

四個小時和玩兒似的,連口水都不用喝。賣唱的時候

數他的戰鬥力最強,幾乎沒見過他唱累過。

他賣唱有個特點,從來不和人交流。無論對方是

一臉多崇拜的漂亮MM ,出手多大方的豪氣買家,他

只管半仰著脖子唱他的歌,唱完了就悶著頭抽菸,從

來不接人家的話茬,經常會搞得對方訕訕的。他並非

傲氣的人,或許是當年那隻飛來的酒瓶留下的陰影太

重了吧。

所以,不論路平持久力有多麼好,他的收入一般

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