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呀。我心裡默默地說。
這個故事,過程再平淡無聊,好歹有一個善良的結尾。
然而,毫無聯絡半年後,我突然在校內網上收到了他的一封站內信,內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有女朋友了。
內心驕傲的那個部分在瘋狂吐槽:特意告訴我幹嗎?難道老孃會很在乎嗎?
但也只是一閃念。這個訊息竟然沒有讓我悵然,哪怕一丁點都沒有。我很快回復他:恭喜呀,祝你幸福。
又過了幾分鐘,一個陌生的女孩也給我發了一封站內信:他是我的了,我會替你好好照顧他的,別擔心。
彆扭的惡意撲面而來,我愣住了。
幾乎是同時,××回覆了一封信:剛才說有女朋友那條是她用我的賬號發的,她非要這樣做,我也攔不住。
我呆看著螢幕,內心滿是荒誕和怒意。我迅速關掉了頁面,端起碗回到飯桌前繼續吃東西,誇張地稱讚和我同住的美國姑娘Bo土豆炸得好——Bo卻忽然問,你哭什麼?
我哭了嗎?
最好笑的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和別人講起與××的故事,居然是用英語。
我不斷地對Bo說,你一定會誤解,但我不是因為他有女朋友了而難過,我不是妒忌,真的不是這個原因。
Bo抱著我,溫柔地拍著我說:“I know。 I know。 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It shouldn’t be like this。
不該是這樣。
我曾對他很好,他也曾示我真心。對於這段可以寫進“百大失敗案例”的曖昧情緣,我們已經好好地道過別了,再無聯絡。
我是那麼地在乎結局。最終的道別理應從容,不可以是在汗味瀰漫的火車站門口,“再見”還沒出口就被掄大包的旅客甩得鼻青臉腫,再抬頭時,人已不見。
形式感是如此重要,它讓我們在猥瑣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絲莊重。我需要這點莊重感,不是為××。
而是為了她。
為了當年那個把行李包扔在地上,雙手張開,像只鳥一樣從臺階上飛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我不薄,我想要的收尾,終於收穫在一年後。
大四那年的冬天,剛面試結束的我穿著好看卻不保暖的風衣哆哆嗦嗦走回學校,站在店門口買了一杯燒仙草,捧在手裡取暖。這時聽到腳踏車倒地的聲音,回頭就看到了××,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在了地上。
那是個陡坡,腳踏車上坡起步很難,何況還是大冬天,帶著一個人。
我想起他曾經也用單車帶過我,摔了一跤後,我們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
這時我聽見他衝女友吼:“說不讓你這時候跳上來,你偏要這樣,摔死我了!”
我不由得聯想,如果這樣的場景發生在我身上,我會是什麼反應?恐怕只是冷著臉,對他道個歉,然後拎起包轉身就走吧?——你居然敢衝我吼!
然而女友一歪頭,笑得很甜地說:“我想讓你帶我上坡嘛。”
他依舊沒好氣兒,卻不再堅持,板著臉彆扭地說:“哦,上來吧。”
我在不遠處笑出了聲,真心實意地覺得一切都很好。
這才是戀人。不虛偽、不假裝,沒有無聊的自尊心去擋道,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可愛。
當年的事也沒什麼過不去的。他遇到了真正的愛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當年莫名其妙曖昧過的阿貓阿狗姓甚名誰,之後又無奈地看著心愛的女孩向這些阿貓阿狗齜牙示威……這是多麼正當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萬種講法。我選擇接受他們的那一種作為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