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名名L法委員投出反對票,本次修例會議的結果誕生,一位港督、一位立法局長、十二位L法委員、一共五票贊成、九票反對!
修例會議半數即要擱置草案,超過半數草案生效,不足半數則為否決!
“修例失敗了!”韓國理親眼目睹會場裡形勢變幻,英方情況直轉急下,表情莫測,不知是喜、是悲、心情猶為複雜。
要知道,修例成功生效以後,第一受益者是“港督”,第二受益者便是“韓國理”!
韓國理心裡既希望修例成功,又對失敗沒有擔心。
因為他提前給人教做“人”,知道該怎麼處理警隊事務,沒有後顧之憂。
可英方的失敗也令他憂心忡忡:“在座十幾位港府高層,英籍高官,去給一雙幕後黑手死死掌控!”
“幕後黑手根本沒出現在會場!卻直接顛覆會議結果!”
“港島!還是英政府的港島嗎!”
韓國理覺得自己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麥理斯則深吸口氣,扶著檯面:“修例會議五票贊成,九票反對!本次修例失效!”
修例不是一件小事情,是關乎到“國本”,地區根本的大事!
港府想用這種大事直接用強權壓死警隊華人無問題!
可一旦失敗便不可能用第二次!
因為修例草案的時間很長,需要提出、審批、修改、表決等等一系列操作……
期間市民的意見還會很大,需要動用行政力量擺平,可擺平第一次簡單,擺平第二次就難了。
輿論會不斷髮酵、發酵至最大!
到時就不是修例的問題!
港督根本承受不起後果!
何況港督還需要治理民政、佈局經濟、埋下暗子…
英方一系列政治責任都寄託在末代港督“麥理斯”身上,需要麥理斯一件件完成,裡面絕不止鎮壓警隊一條事務!
雖然鎮壓“警隊”在事務中排名較前,但也不是最前的一條!
他有更多事要做!
這次修例失敗……
那便是真的失敗,喪失最後一次奪回警隊,掌握警隊兵權的機會。
修例風波!
一錘定音!
“散會!”麥理斯對著話筒輕聲說道。
律政司長、警務處長、L法委員們拿起檔案,站立起身,表情略帶灰敗。
“唐加利”與“韓國理”兩人對視一眼,作為兩位“旁觀者”,他們一個專職旁聽,一個起草法案,表決投票?不關他們的事!
不過他們也很緊張孩子的情況,更對立法局的表現感到失望…
可惜,失望又怎樣?事件並不以他們的意志而轉移!
一群人灰溜溜走出會議室……
麥理斯忽然回頭:“各自前往辦公地點做事!”
這是警告他們不要去現場!
立法局長等人心頭一緊,齊齊說道:“yes,sir!”
港督的意思是可以輸人、不可以輸陣!
你輸掉修例事件無所謂,你要是還親自趕到現場,那就是輸得太徹底、把臉都丟光了!
“嗯!”
麥理斯點點頭。
“別送了!”
“goodbye,sir!”
立法局長等人止步不送,深深鞠躬,望著港督的背影離開。
港督走出立法大樓的長廊,回到扎車英旗的豪車面前,彎腰跨步,迅速鑽進車裡。
車頭紅藍色“米字旗”豎起,依舊是神采奕奕,威風凜凜。
可去時與來時,總是少幾分霸氣,多幾分遲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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