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一把槍!十四發子彈!”
陳敬慈取出一把手槍,拿出兩套子彈,一聲令下。
“是,長官!”十二名調查員齊聲應命,取槍,拿出子彈,動作嫻熟靈巧。
雖然,ICAC以前沒有設立槍房,出門行動不會配槍。
但是,ICAC作為紀律部門,培訓期也有進行槍械訓練,只是訓練期比較短暫,論槍法、勇氣、戰鬥力都比較差。
可是ICAC又不負責抓捕窮兇極惡的武裝悍匪,有槍與沒槍,已經形成兩種區別、態勢。抓抓貪汙犯,撐撐場面足夠了。
何況,隨著槍房設立,相關訓練自然會排上,戰鬥力定會穩步提高。
“啪”,輕輕一聲響,陳敬慈將配槍塞進槍袋,按緊鎖釦,整個人提提身板,驀然間也覺得自己神氣威風很多,最關鍵是底氣足了。
新上任的槍房管理員,則對槍械、子彈數目進行登記。
每一名參與行動的調查員都簽字確認。
完成領槍手續。
“出發!”陳敬慈輕喝一聲,帶著調查組成員,噠噠噠,轉身快步離開。
目標!
警務處,總署!
…….
其實,ICAC就算擁有持槍權,目前在與警隊交手當中,一樣是落於下風的狀態。
對於ICAC而言,最好的突破點,還是十六名貪汙的華人官員。
他們一直盯著警隊的起訴程式,可警隊始終是把程式卡在“調查審問”,沒有繼續往下走。
要是警隊真把華人官員送上法庭,反倒像是幫了ICAC的忙,照樣能夠令ICAC完成政治目的。
按照局勢來看,警隊迫不得已的起訴,也算是ICAC打擊成功。
可惜,警隊非常強硬,咬牙挺在“調查審問”這步程式,不繼續往下走……ICAC也還在盯著。
如果警隊十天半個月內,不結束警廉衝突的話,恐怕“調查審問”就撐不住了。畢竟,調查期也是有時限的,各部門官員也不可能長期“坐監”,不履行公務。
那樣的話,港督便能讓各部門長官把他們一個一個的,全部解職、辭退!十六個華人官員丟掉官帽子,呵呵,那也算起到打擊效果。
當然,盯著華人官員的審訊程式,對於廉署而言,也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畢竟,當十六個華人官員給保下以後,十六個華人官員的政治意義,便是喪失大半,起碼不再在“警廉衝突”中佔據主要角色。
光盯著十六個華人官員做事,呵呵,那就是太給人看笑話了!
因此,ICAC本就急於尋找突破口,特別是當ICAC有槍之後…….更需要新的突破口做文章。
總督在給ICAC持槍權的時候,便把突破口給到了。
於是,當《廉署臨時條例》一生效,廉政專員就下令讓首席調查主任率隊前去警隊總署抓人!立即帶著槍去做文章!
不過去警隊總署抓人的風險太大,廉政專員又不傻,當然不會再親自去,去丟臉。
索性就派出手下最信任的“首席調查主任”陳敬慈出馬。
廉記內部的S組人馬則一直在對內鬼進行深入排查。可惜,廉署大多數都是華人,除了保衛部門、財政部門有一些鬼佬外,基本見不到鬼佬。
要知道,廉署可是在港島特別成立的部門,人員都是就地招聘原則。且沒有移民、調派。
於是S組還在排查,排查,一直在排查……
陳敬慈則每天下午都和S組組長喝下午茶……
“吱啦!”ICAC五輛轎車停在警務處,總署,停車坪處,陳敬慈推開車門,帶著十二名腰間鼓鼓,氣勢雄壯的調查員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