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
“人質受到驚嚇我很抱歉,但是鑑於當時目標人物已經把手伸進拉環,即將引爆手雷,對人質及警員造成傷害…”
“我才決定開槍擊斃!”
凌靖腰板筆直,義正言辭,穿著飛虎隊制服,將雙手放於膝前,回答著長官聆訊。
“人質受到驚嚇,總比丟掉性命更好!”
“何況,金鋪內還有其他人質。”
“飛虎隊的職責是守衛港島,我相信,當時我的決定沒有錯。”
凌靖正義凌然的補充道。
莊世楷、李樹堂、陳家駒等人都聆訊組的成員……
“嗯。”
陳家駒點點頭。
警隊各個行動部門,確實有臨危決斷,執行命令的權利。
當然,執行長官命令,遵守警隊條例,依舊是警隊人員的第一使命!
不過一線行動當中情況複雜,怎麼做是最優解?往往只有一線行動的警員能知道!要是一點靈活的權利都不給一線警員,那麼警隊體制就太僵化。
戰鬥力只會下降,不會提升。
因此,警隊授予一線行動警員較為靈活的權利,但是也設立“聆訊”機制作為補充。
若是遇到外部投訴、內部調查…
聆訊組便會展開聆訊,徵集意見、證據、最後下達“人性化”的處理結果。
聆訊組就算是由警隊高層組成,但人性化的前提,也是遵守警隊條例。
“莊sir。”
“你怎麼看?”
李樹堂扭頭看向長官。
目前為止,凌靖給出的理由毫無問題。
要是當時罪犯真的要拉手雷,那麼果斷擊斃罪犯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金鋪內部地形狹小,手雷不管是丟出去,還是握手上,危險性都極為巨大。
“理由很充分。”
莊世楷點點頭,手中拿著一隻筆,抬頭看向凌靖問道:“誰能證明你說的話?”
……
“警員,你作為一號狙擊手位的觀察員,是否看見凌靖開槍射擊前,犯罪目標‘葉群’有拉動手雷的動作?”
十分鐘後。
同一間會議室。
莊世楷放下鋼筆,代表聆訊組,詢問面前一位年輕人。
年輕人理著寸頭,長相稚嫩,卻語氣堅定的說道:“報告長官!沒有!”
“警員,你確定沒有看見?”
年輕警員挺胸抬頭道:“報告sir!我確實沒有看見葉群的動作!”
“不過我有一個理由向想警官說明!”
“狙擊手觀察員在地形、視野上會比狙擊手開闊,但論狙擊目標的點位畫面,我們是不會比狙擊手瞭解的!”
“因為我手中的望遠鏡,精度比不上狙擊手,而且所處位置與狙擊手有偏差。”
“我們還要負責測量風速、距離……”
“好。”
“我知道了。”
莊世楷點點頭。
接著,他揮手示意離開,合上資料夾,扭頭看向旁邊:“看來能夠與狙擊手擁有相同視角的人,只剩下…另一個狙擊手了!”
“讓方克明進來!”
二號位狙擊手,方克明早已在休息室等候多時,靜待聆訊組傳喚。
“莊sir。”
“各位長官。”
方克明收到傳喚後,起身進入會議室,對長官鞠躬行禮,再坐到椅子上。
“方克明。”
“飛虎隊三天前在中環添美道的一場行動,你負責擔任二號位狙擊手。”
“對。”
方克明點頭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