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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官人,可憐可憐虜家

“說的好聽,我看你就是為了你自己,今天不把你打一頓,你還不知道這個家誰做主。”

見到她當著她們這麼多人的面就對自己夫郎拳打腳踢的,不少人都皺起眉頭來,男人們面露不忍,女人們更是用不屑的目光看著女人。

縣令黑著一張臉:“夠了,有本事就把力氣用在野獸身上,何必發洩給自己男人?”

“這是我們的家事,你管不著,那麼心疼他,不如給點獵物,我也不要多,來只最小的野雞。”

那女人最終收了手,直勾勾的盯著縣令手裡的獵物。

那個男人也抬起頭來,目光熾熱:“官人,可憐可憐虜家。”

這會縣令哪還不明白這兩口子打的是什麼主意?

“你說的對,這是你的家事,但是把自己夫郎打死可是犯罪,我可以告你。”

鳳琰國雖然女尊男卑,但家暴是不被允許的,如果有人報官,法醫檢查出來傷勢為人為,動手的那一方會受的懲罰。

女子的懲罰輕些,可並不是完全免除。大多數情況,男人為了不被休棄是不可能告官的。

但是涉及到生命安全,報官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最後分開可以拿到和離書。

男子一般情況下不能二嫁,一是怕妻主死亡,男子二嫁可能虧待原配子嗣。二是賢夫旺三代,休棄代表品行不端。

可有和離書,只能說明男子受了大罪,品行無礙,官府會給予三年的行動自由作為補償。

未滿三十,官府鼓勵再嫁。

如果年歲超過三十且有子嗣,可以在有錢有勢的夫人,或是家族三位女性擔保下立男戶。

只不過立男戶困難重重,必須要在三年內掙夠一萬兩銀子,不然男子無法單獨出門,家裡又無權無勢,每次賠二兩銀子還打十大板真的要命。

不過有本事的,熬過這三年,日子會變得不一樣。

這是題外話,暫且不說,就是說縣令這話一說完,那女子的表情一變,像是調色盤一樣。

她眼神閃爍,隨後沉默得不再說什麼,放下她的夫郎離開。

那個男人揉揉被揪疼的頭皮,一骨碌的從地上爬起來,亦步亦趨的跟她在後面。

“跟著我做什麼?還不趕緊去挖野菜,不想在這座山挖就到別處去。”

她們的聲音漸行漸遠,剩下的人看夜墨璃她們不好說話,也不再抱著試探的心思,帶著自己的東西快步離開。

去的早,說不定還能有點收穫。難得帶頭的隊伍這次會多停留幾天,足夠給他們找東西的時間了。

一大群人三三兩兩的組成小團體離開,夜墨璃們也加快速度。

只是這一路上縣令的話少了許多,表情極其沮喪,夜墨璃知道她有事情瞞著她:“你剛才的表情有些不對,發生了什麼事?”

“你知不知道這片大陸的傳說?”

沒有等到縣令的回答,卻被她問了一個無厘頭的問題。

“廢話!”

夜墨璃當然不知道,她不是本土人,且這些重要資訊,一般只掌握在小部分人手裡。

縣令如何知道她不清楚,但原主和她一定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