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變,沒有朋友的苦惱。我開始主動與人分享起,我的秘密。
比如,我曾經的,全部喜歡。現在,已經改名叫“艹亻忄”的,我的“王語嫣”。
我倆初中的時候,也是一個學校。
她在三班,我在七班。
那對兒雙胞胎兄弟,便是他的同班同學。
因為“王語嫣”的存在,我與三班之間的緣分,遠不止此。
但故事,卻是從我所在的七班,開始的。
身為班級裡的“小丑”,我所演繹的,都是一些幽默的“獨角戲”。
但當司職搞笑的我,突然遇到了,創作的“瓶頸”期時,便不得不將主意,打在了其它人的頭上。
於是,我開始試著,拿別人取樂。
那個不幸地,被我當成了取樂物件的人,叫做馬旭。
我會選擇他的理由,有很多。
比如,他又瘦又小,學習不好,調皮搗蛋,常年挨批。
而我取樂的方式,就是當眾扒他的褲子。
太他媽的損了!
雖然,我每次都是打著,懲罰他上課亂說話,影響別人學習的堂皇藉口,執行拿他取樂的本質。
但我卻沒有說過,我會去懲罰他的原因,就只是因為,他打不過我。
當時的我,是非不分,所以,只懂得欺負弱小。
起先,我還會趁其不備的時候,才對他的褲子出手。
每次,看著他慌亂地提起褲子,拼命遮掩自己暴露的隱私時,我都會笑的涕淚橫流。
全班同學們,自然也是大笑鬨堂,直衝雲霄。
作為報復,馬旭便總是給我講述,“王語嫣”在三班時,被人追的故事。
我的“王語嫣”,一直就很優秀。
初中的時候,她寫的小作文,便經常會發表在“鶴崗晚報”上。
所以,有很多人追她這件事情,我並不覺得稀奇。
只是,沒有爸爸這件事情,越發的成為了,我心中的一道坎。
因為,我就只有一個,忙到根本沒有時間管我;每當我給她添了麻煩,便會狠狠地罵我一頓的媽媽。
所以,面對任何喜歡的東西時,我便越發的沒有自信,不敢爭取。
尤其是上了初中以後,我的視野逐漸開闊。
人越長大,就越會與周遭的世界比較。
越是比較,就越會清楚地知道,自己沒有的,是什麼。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越是長大,越是孤單吧。
總而言之吧,過了“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小學時代後,我才突然意識到了,大多數的同學們,都有一個,叫做“爸爸”的存在,給他們撐腰的。
而我,什麼也沒有。
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立刻便得出了,自己不配與人競爭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