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媽媽下意識地順著爸爸的視線,側臉去看時,便赫然見到了,那把正立於窗臺上的“噴子”。
她來不及做出任何的思考,只是本能的拿起了那把,被鋸掉了槍管的五連發獵槍,並將它緊緊地抱在了懷裡。
電光火石間,爸爸已經竄到了媽媽的身前,伸手便去搶拽,她懷裡的那把“噴子”。
一拽未果之下,爸爸便惱怒地扇了媽媽一個耳光,同時破口大罵道:“屮你媽的!把手撒開!”
在爸爸轉身去往門口,準備取他放在窗臺上的“噴子”時,二舅第一時間便意識到了,馬上將會出現的,武器不對等的狀況。也立刻轉身去往樓上,尋取他的“藏貨”去了。
所以,當爸爸在旅社的門口,對著媽媽施暴時,二舅並不在現場。
這個時候的我,應該是正在領著孫剛,偷拿媽媽放在鐵皮糖盒裡的錢。
而我的二舅媽,因為前一晚剛值過一宿夜班,案件發生的時刻,又不是住店的熱門時段。
所以,她當時正在旅社的二樓,一個空閒的房間裡休息。
一樓吧檯內的服務員,是個只有十八、九歲的女孩子。
從我的爸爸剛一進門,掏出那把“噴子”,立在了窗臺上的那一刻起,便已經被嚇得個半死了。
再見到眼前的暴力場景時,立即便驚恐地蹲到了吧檯的下邊,大氣都不敢喘一下。
被打的次數多了,媽媽的抗擊打能力,早已異於常人。
爸爸全力的一巴掌呼下去,媽媽竟然紋絲未動。
仍舊緊緊地抱著那把噴子,同樣憤怒地斥責道:“你上我二哥這裡耍啥啊?咱倆的事,非要牽扯這麼多人進來幹嘛?”
其實媽媽只是感受到了獵槍的威脅,怕爸爸一旦發瘋,會傷及她的孃家人。
雖然,她最初搬到這裡的目的,確實是有著,可以更好地得到孃家人庇護的考量的。
但庇護,不應該是以生命為代價的。
一生要強的媽媽,非是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是絕對不會去主動給別人添麻煩的。
可就算是走投無路,她也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給別人帶來的麻煩,達到了“連累”的程度。
看著從來不肯屈服的媽媽,爸爸更加的狂躁了。
他薅著媽媽的頭髮,用力地將她的上半身壓低,又順勢用膝蓋狠狠地頂了一下。
媽媽就算再怎麼抗擊打,也終歸是一個女人。
哪怕是一個男人,被人拿膝蓋照著腦袋,狠狠地頂這麼一下,登時也會成為一灘爛泥的。
何況我的爸爸,還是一個街斗的高手。
幸運的是,媽媽彎腰的時候,獵槍的槍托,剛好擋在了她腦門的前邊。
即便如此,那槍托藉著爸爸膝蓋的衝撞之力,拍在了媽媽的額頭上時,還是使得她的眼前,出現了一片眩暈。
一擊不成,爸爸惱羞成怒,發瘋般地再次試圖奪回,媽媽懷中抱著的獵槍。
眩暈之中,媽媽本已卸了力氣。眼見那把獵槍就欲脫手之時,卻聽爸爸瘋狂地咆哮道:“我屮你死媽的!今天我要把你們全家都崩咯!”
聽有此言,媽媽忽然又憑空生出了許多力氣,雙手盡力一握,愣是將那把,已經離開自己懷抱大半的獵槍,再度控制於手中。
這時,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從樓梯處傳來。
是二舅和二舅媽,正一前一後地,從旅社二樓跑了下來。
跑在後邊的二舅媽,對跑在前邊的二舅,大喊道:“冰!你要幹嘛!”
二舅的手裡,還拿著一把槍筒完整的雙管獵槍。
在199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頒佈實施之前,獵槍在東北,從來就不是什